胡映杰,1972年3月出生,1997年10月入党,缙云县新建镇马渡村村民。
2011年7月15日傍晚,家住新建镇马渡村的胡映杰儿子从县城探亲返家,下车的时候,被迎面而来的一辆小轿车撞飞。当被送至医院抢救,并经浙一医院和丽水市中心医院专家的会诊,得出的结论是病人没有自主呼吸,脑功能消失,生命属不可逆状态。听到这样的结果,胡映杰陷入了极度悲痛中。想到别人有可能也会遭遇跟自己一样的痛苦时,胡映杰产生了将孩子器官捐献出去的想法。在做通了家人的思想工作后,7月19日,胡映杰与省红十字会签订了一份捐献器官协议书,表示在儿子离世后,愿意捐出肝、肾和眼角膜。7月20日,浙一医院的医生为胡映杰儿子实施了器官捐赠手术,使4位病人获得了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