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有水,男,江西省弋阳县人,1963年2月出生,198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宁波慈溪市坎墩街道五塘新村和谐促进会常务副会长、秘书长。曾获得慈溪市优秀外来建设者;百名优秀新慈溪人;宁波市优秀外来务工人员;浙江省优秀农民工等荣誉称号。
闪光言行:“党员无论在哪里,都要尽好一份党员的责任”
2004年3月,吴有水辞职来到慈溪务工,在坎墩街道五塘新村一家民营企业从事管理工作。然而,这位曾在老家担任过6年村会计5年村支书的异乡客,在第二故乡仍以不变的情怀关心着当地的村庄建设,一有闲暇就主动找当地干部谈心论事或出谋献策,积极参与社会事务管理。
2006年4月,五塘新村成立全国首个村级和谐促进会。被聘任为理事、副秘书长的吴有水,为打开工作局面,经常在工作之余走家串户,深入到新老村民中进行宣传引导。他积极发展会员,组织开展各类活动,并在夜间巡逻、环境整治、公益服务、扶贫济困等活动中一马当先,为人表率。同时,利用多年做农村工作的经验和特长,积极主动地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有一次晚饭时间,为调解一起新村民之间的纠纷,他饭也顾不上吃,饿着肚皮同当事人进行了长达近四个小时的疏导与说服,待双方握手言和时,家里已是饭冷菜凉。09年10月,附近一家企业的员工为工资待遇集体停工,给企业和社会造成不良影响。为此,他早早晚晚一家一户地到居住在该村的员工家中走访了解情况。找到问题的焦点后,及时同企业负责人沟通交涉,将企业领导和员工召集到一起进行协商,使问题很快得到了妥善解决。
在他的不懈努力下,五塘新村和谐促进会建设率先步入了日常化、规范化管理轨道,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协会相继获得慈溪市“民间组织先进单位”、“暂住人口服务管理先进集体”、“先进社会组织”、“三星级和谐促进会”;宁波市“十好百佳”社区社会组织创建先进单位;浙江省优秀平安志愿服务队等荣誉称号。“党员无论在哪里,都要尽好一份党员的责任”。正如所说,八年来,吴有水同志离乡不离党,时刻牢记党的宗旨,求真务实,开拓进取。他以崇高的精神,踏实的作风,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耕耘,无私奉献,为社会主义和谐事业奉献出全部的光和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