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将近,一些单位领导恐怕在为同一件事着急:怎么把今年预算的钱花光,否则剩余的钱要退回财政。
咱老百姓过日子,讲究的是精打细算、量入为出。政府机关花的是纳税人的钱,把钱用在刀刃上,本是天经地义。但为何近年来经常曝出一些机关部门年底突击花钱、出手阔绰,把钱花在吃喝玩乐、购买办公奢侈品的新闻?原来,按有关规定,本年度的收支和下一年度的收支无法相互转移,这意味着,预算经费“跨年作废”。所以,一些政府部门为给下年度争取资金打伏笔,难免会有“辛苦争取的钱,必须想办法花掉”的想法,这也成了一种“惯例”。
去年底,就发生多起政府部门“天价采购”的事件:抚顺市政府指定采购报价2398元的“天价U盘”;乌鲁木齐水磨沟区法院在网上发布询价公告,采购两台豪华电动按摩椅……
其实,百姓对年底突击花钱颇有微词,并不是反对政府部门花钱,而是反感“浪费纳税人的钱不心疼”的习气。不难发现,当下级部门申请民生项目资金时,一些领导干部大叹“缺钱”,但买起高档办公用品或吃饭喝酒,眼睛都不眨一下。这样花钱,浪费的不仅是纳税人的钱,更花掉了民心和公信力。
对于“突击花钱”的弊病,从中央到地方都曾明文禁止,但突击花钱的现象依旧。笔者认为,想杜绝“突击花钱”,光有文件规定、或者单纯靠部门自律,都是行不通的,关键还要靠制度约束。一方面要加大预算使用绩效的监督力度,特别是要增加预算执行透明度,接受公众监督,以拧干预算中的水分;另一方面,要完善“突击花钱”的问责制,严厉处罚那些地方部门及责任人年底突击花钱的违规行为,只有如此才可能遏制“年底突击花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