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的迅猛发展和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非公有制企业主中党员的数量越来越多,如何加强对企业主党员的管理教育,切实发挥他们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是当前各级党组织必须重视和解决的一个重要而紧迫的课题。
一、业主党员是党的队伍在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发展和完善中涌现出的一个特殊群体,其在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特殊作用及地位要求各级党组织必须高度重视其管理教育工作
非公有制企业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这支队伍中的业主党员因其突出的致富能力与社会贡献、不断增强的经济实力而形成日益突出的社会影响力,已成为发展市场经济中党的队伍里涌现的一支具有活力和影响力的新生力量。
就黑龙江省来讲,现有业主党员3525名,约占全省非公有制企业主总数的8%,兼任党组织班子成员职务的业主党员1433名,其中,兼任党组织书记的业主党员1212名。从调查情况看,这些业主党员有以下特点:一是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截至2007年底,全省1932家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中,业主是党员的1002家,占51.9%。许多业主党员创办的企业已形成相当规模,成为带动本地区、本行业发展的支柱企业、龙头企业。二是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大部分业主党员在依法经营,追求企业利润最大化的同时,在政治上积极争取参政议政权利,积极建言献策,热心支持社会公益事业。近三年来当选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业主党员1064名,占业主党员总数的30.18%。三是有较强的开拓创新意识。业主党员普遍对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有较敏锐的把握,善于接受新事物、学习新知识、运用新技术,开拓创新意识和能力较强。全省民营科技企业创业人员中,业主党员已达105名。四是有一定的政治素质。大多数业主党员创业之前曾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部队中工作过并加入党组织,经受过规范的党内生活培养和锻炼,对党有感情。近三年来受县以上表彰的业主党员达755名,占业主党员总数的21.4%。
但调查中我们也感到,这一群体在理想信念、组织观念、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还存在令人担忧的一面。一是理想信念不够坚定。有的业主党员理想信念已经或正在发生异化,对实现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产生了怀疑;有的不能正确面对改革中出现的问题,思想上摇摆,行动上犹疑,在重大是非问题上政治立场不够坚定。二是先进意识有所淡化。部分业主党员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降低了党员标准,在价值取向上表现出趋小利从大众的倾向,在工作、生活等各方面先锋作用弱化。大部分业主党员的模范行为是由社区、个私协、工商联等出面组织才体现出来的,自发行为比较少。三是组织纪律观念比较淡薄。相当一部分业主党员的组织观念淡薄,纪律松弛,一些业主党员对过组织生活和落实党组织交给的任务中表现出很强的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倾向。也有个别业主党员对党的建设存在模糊认识,在建立党组织和支持党组织开展活动方面持消极态度。
从以上情况可以看出,业主党员在三个文明建设中,是代表着本地区先进生产力水平的优秀群体,但同时,他们也是社会生活中精神世界复杂多变、困惑较多的一个特殊群体。特别是以上问题的存在,给党的建设带来了新课题,也直接影响着党的形象。按照党的十七大对基层党建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我们切身感到,如果这支队伍抓不好,我们党就会在这个阶层缺乏吸引力、削弱影响力,党的各项要求也不能在这群体中得到很好贯彻落实,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也只能停留在表面上。
二、各级党组织从实际出发,大胆探索,不断加强对业主党员的管理教育,收到了明显成效
实践中,黑龙江省以深入实施“先锋工程”为抓手,紧紧围绕引导业主党员在发展经济、服务社会和支持党建方面发挥作用,有针对性地加强对业主党员的管理教育。
一是加强领导,完善机制,使业主党员“有人管”。黑龙江省把业主党员的管理教育作为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了《地方党委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并切实增加此项工作的权重。市(地)、县(市、区)委普遍建立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建立了非公有制企业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加强与业主党员的经常性联系。同时,建立了业主党员管理教育情况通报和督办检查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帮助解决业主党员在思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促其发挥作用,较好地形成了业主党员管理教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推进、有人落实的良好局面。
二是因企制宜,重点推进,使业主党员“有家回”。2008年以来,黑龙江省不断加大非公有制企业组建党组织工作力度,省委组织部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党组织工作的通知》,对未建立党组织的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采取了指定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帮扶、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和联络员指导帮建、加强对流动党员管理等方式加强组建工作,使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组建率由年初的56.9%提升到年底的95.1%。同时,各地还采取“联、挂、靠”等形式,解决了一部分业主党员组织关系不明确、不便于管理的问题,使全省3525名业主党员都编入固定的党组织,过上了正常的组织生活。
三是突出教育,强化引导,使业主党员“有所学”。黑龙江省把业主党员的教育培训纳入全省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整体规划之中。各地依托党校、高校、党员服务中心和各类培训机构,通过举办培训班、外出考察、企业家座谈交流等形式,开展了诚信、守法经营、“致富思源、富而思进”和党的理论、政策法规及经营管理知识等方面内容的系列教育。引导他们自觉遵守党章,强化党员意识,履行党员义务,树立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的良好形象和又好又快发展的观念。2008年以来,全省共举办非公有制企业主培训班136期,培训业主党员3620人次。针对“两新”组织党务工作者和业主集中调训难的问题,省委组织部创新培训方式,创办了“两新”组织党务工作者和业主培训专刊,定期发到“两新”组织,强化对党务工作者和业主的教育培训。同时,各级党员领导干部通过谈心谈话、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等方式,引导教育业主党员。2008年以来,全省各级党组织共帮助业主党员解决实际问题2800多件,通过真帮实扶,让业主党员感觉到党的关怀和温暖,进一步增强党性意识。
四是强化管理,搭建平台,使业主党员“有作为”。各级党组织及时深入企业,指导帮助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党员活动日等各项制度,坚持小型、业余、灵活的方式开展组织生活,确保了党组织活动的时间和效果;积极指导帮助企业党组织选好配强党组织班子,将具备条件的业主党员选为党组织负责人,促进业主党员更好发挥作用。一些市(地)、县(市、区)还针对业主党员的实际制定了业主党员定期培训制度、业主党员联席评议等制度,加强对业主党员的管理教育监督。针对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缺少有效抓手的实际,近期,省委组织部又在全省“两新”组织党组织和党员中广泛开展了以“把党员培养成生产经营管理能手,把生产经营管理能手培养成党员;把经营管理层中的优秀党员推选为党组织负责人,把优秀党组织负责人推荐进入经营管理层;争创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做优秀共产党员;保证党组织的工作条件,保证‘两新’组织的健康发展”为主要内容的“双培双推、双争双保”活动,把业主党员的教育管理作为活动开展的一项重要内容,积极引导广大业主党员主动带头参加实践活动,发挥了业主党员特殊的先锋作用,促进了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健康发展。
五是选树典型,强化宣传,使业主党员“有干劲”。各级党组织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建立业主党员激励机制。省委省政府每年都通过评比“十大创业之星”、“十大经济贡献人物”等方式,对在全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业主进行表彰奖励。在每两年一次的“先优”表彰大会上,都专门表彰奖励一批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和业主党员典型,进一步激发非公有制企业主的创先争优意识。此外,各级党组织对政治素质过硬、具有代表性的业主党员,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人选推荐中安排适当比例,用政治待遇激励业主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同时,注意通过在广播、报纸、电视和网络媒体上开辟专栏和举办电教片展播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报道非公有制企业主的先进事迹及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树立一批党员私营企业主典型,进一步激发广大业主党员干事创业的热情。通过以上工作的开展,有效地促进了全省业主党员在发展经济和服务社会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引导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健康发展的形势任务及现阶段业主党员管理教育中存在的问题,要求我们必须以改革创新精神积极探索研究加强和改进业主党员管理教育的新途径、新办法
近年来,尽管各级党组织在加强业主党员管理教育中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一些成效,但与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速度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形势和任务要求我们必须加快研究探索的步伐,尽快找到加强业主党员管理教育的有效办法,全面促进业主党员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更好地发挥积极作用。
一是各级党组织要把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作为加强业主党员管理教育工作的首要任务,并建立相应管理责任体系。各级党组织要把加强业主党员管理教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规范和指导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开展工作。同时,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逐级建立业主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责任制,保证和监督业主党员履行好义务,推动工作落实。要按照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有利于党组织发挥作用,有利于党员教育管理和活动,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原则,理顺业主党员的组织关系,建立“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新型党组织管理体系。要充分发挥税务、工商、工商联和相关群团组织的作用,努力形成业主党员管理教育的整体合力。要进一步更新观念,结合时代特征,不断创新工作方法,丰富业主党员教育管理的内容。
二是要把健全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作为加强业主党员管理教育的重要措施。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上,要规范业主党员正常参加党内生活的各项制度,推行上级党组织分类管理、分工联系、定期走访业主党员制度,使业主党员的管理逐步规范化。业主党员可实行过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即本企业建立了党组织的既在本企业支部过组织生活,还要参与由上级组织专门召集的由业主党员参加的组织生活会。县(市、区)以上党组织可为每名业主党员建立专门档案,对其思想、作风、经营、发挥模范作用等进行跟踪管理。在改进教育方式上,要本着教育时间灵活、教育内容实用、教育形式多样的原则开展教育活动,可根据业主党员的特点,实行培训计划单列,依托各级党校、干校有计划、有目的地培训业主党员。同时,也可通过协会等社团组织开展教育活动,促进提高。在强化评议监督机制上,既要通过健全党的组织和党内生活来发挥党内监督的作用,又要定期联合工商、税务、审计等职能部门对企业遵守经济法规、照章纳税、守法经营的情况进行监督;还要加强对业主党员的群众监督,了解和监督业主党员作用发挥情况。
三是要把创新活动载体作为加强业主党员管理教育的实践平台。业主党员作为企业的一把手、领头雁,要充分发挥他们的先锋模范作用,使其成为企业发展的决策者,企业文化建设的组织者,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参与者。要本着“企业需要,党员欢迎,业主接受”以及“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不断创新非公有制企业党建活动载体,进一步发挥基层党建工作凝聚人心,推进发展的作用,从根本上消除企业主对开展党的活动是否会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疑虑。要根据业主党员的实际,以“守法经营、服务社会、热心公益”为主题在业主党员中广泛开展党建主题活动。可以在业主党员中推行党员挂牌服务活动,要求业主党员在生产经营中公开亮明党员身份,接受社会监督,树立党员形象,促使业主党员在日常活动中更好地发挥积极作用。要把业主党员的教育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发展、企业文化建设等有机地结合起来,增强操作性、实用性。通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增强业主党员的光荣感、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
四是要把优化内外部环境作为加强党员管理教育的动力源泉。环境既可以影响人,也可以塑造人;健康的发展环境既利于业主党员干事创业,也利于业主党员更好地服务和回馈社会。各级党组织要优化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环境,规范政府及其部门的行政行为,不打折扣地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切实维护业主党员的合法权益,使业主党员能在宽松的环境中实现更大发展,促使其更好地发挥作用。要优化社会舆论环境,积极营造利于业主党员干事创业和服务社会的良好氛围。要加强宣传引导,把业主党员中发挥作用好的典型,通过媒体等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引导业主党员自觉地增强发挥作用的意识。同时,还要加强群众的思想教育,使广大群众正确理解、积极支持业主党员在各个方面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各级党组织对业主党员中发挥作用较好的要着重从政治上表彰和奖励,给他们一定的荣誉,同时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的选举和先进党员评选中正确对待业主党员,使他们得到社会的承认和尊重。对业主党员发挥作用不好或违反纪律的,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使业主党员管理教育走向良性发展轨道。
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课题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