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党员是指由于就业或居住地变化等原因,在较长时间内无法正常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活动的党员。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加强进城务工人员中党的工作,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党员动态管理机制。”随着我国新经济组织中流动党员的不断增多,健全和完善新经济组织中流动党员动态管理机制成为当前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个重大问题,我们应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认识新时期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一、新经济组织中流动党员的基本状况
新经济组织是指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我国内地公民私人、港澳台商、外商全部所有或绝对控制的新出现的经济组织形态。新经济组织在国家统计分类目录中包括: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外商经济控制企业、港澳台经济控制企业、非国有控股股份制企业、非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等。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经济发展中最为引人注目的现象,就是新经济组织的迅速发展和壮大。由于新经济组织在发展过程中,吸纳了大量外来务工人员,与之伴随的,新经济组织中流动党员的数量也相当庞大。从苏南发达地区的情况看,调查显示,新经济组织量上扩张快、分布范围广、人员流动性大。流动党员出现新的趋势:流动的数量更多;流动的范围更广;流动的时间更长。
新经济组织中流动党员的来源主要有三部分。一是来源于农民党员。一部分农民党员外出务工,成为流动党员,他们以中青年为主,身体条件比较好,有一定的文化水平,而且具有一定的经济头脑和一技之长。二是来源于外地原国有(或集体)企业中的党员。这部分流动党员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和职业技能,在新经济组织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三是来源于大学毕业生和复员军人中的党员。他们有较高的文化水平,思维比较敏捷,在新经济组织中表现活跃,在生活和工作中也往往能发挥一定的带头作用。
一般而言,共产党员在同类群体中都是较为优秀和有一定影响力的,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往往能发挥一定的领导作用和模范作用。不少流动党员进入新经济组织中工作后,开阔了视野,增长了知识,锻炼了毅力,提高了技能。但是,应当注意到,从作为一名共产党员的身份看,当地许多新经济组织中的流动党员较少参加党组织的活动,甚至有不少人隐瞒了自己的党员身份,他们作为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并没有得到较好的发挥。新经济组织中的党组织如何通过加强对他们的管理,既能监督他们认真履行党员的义务,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又能在组织的帮助下使他们的基本权利得到保障,是新时期党员队伍建设的一个新课题。
二、新经济组织中流动党员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新经济组织中党组织设置问题
目前,新经济组织中的党组织数量大幅度增加,影响力明显增强,成为人民群众信任和拥护、认真贯彻党的方针政策的坚强战斗堡垒。同时,也应当看到,新经济组织中党组织建设仍然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一个薄弱环节,全国相当多的新经济组织中没有建立党的基层组织,党组织在新经济组织中仍然存在覆盖率较低、空白点较多等问题。近几年来,苏南地区积极探索新经济组织中的党组织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各地党建工作发展很不平衡,不少地方党建工作滞后于形势发展的要求,有的地方甚至出现新经济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边建边散的情况,一些新经济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的作用发挥还不够理想。
此外,目前新经济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存在多头管理、分散管理的问题,新经济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与有关部门党委只是松散的挂靠关系,难以形成有效的工作和领导体系。也有一些新经济组织的业主对党组织的作用和地位存在不正确的认识,他们不愿意在新经济组织中建立党的基层组织,不愿意为党的基层组织的活动提供一定的便利条件,特别是他们对流动党员的身份地位存在错误认识,不愿意他们参加政治活动,当然也不愿意他们在党的基层组织中发挥影响和作用。这些问题也对新经济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建设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二)流动党员思想政治教育问题
新经济组织中流动党员思想政治教育也存在比较多的问题。从基层党组织对流动党员思想政治教育的角度看,有不少基层党组织没有有效组织党员经常性的学习生活,思想政治教育手段单一,教育内容缺乏针对性,不能适应流动党员生活和工作特点;有些基层党组织重视对本单位中承担一定领导职务和从事专业技术的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忽视对普通员工中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有些基层党组织重视户籍在本地的党员和工作相对稳定的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忽视对流动党员,特别是流动性强、工作不太稳定的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
从新经济组织中流动党员自身情况看,相当多的流动党员学习动机缺乏,他们外出经商务工的主要目的就是挣钱,认为经商务工需要的是技术和经营管理知识,学习政治理论、提高思想认识、了解党的方针政策没有什么实际意义;不少流动党员工作压力大、生活负荷重,难以抽出时间和精力参加思想政治学习;还有一些流动党员对政治不感兴趣,党性观念淡薄,不愿公开党员身份,不转组织关系;也有一些经济条件差的流动党员,特别是一些下岗职工中的党员,他们的生活条件和工作环境前后反差相当大,不愿意参加党的基层组织活动。这些问题都应当引起重视。
(三)流动党员权利保障问题
在党内,每个党员都是平等的,都有权参与党的工作,共同管理党的事务,发挥自己的积极性和负责精神,维护党的利益,保证党的事业的健康发展。《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党员享有8项权利,主要包括: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2004年中共中央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对党员权利作了更具体的规定,并明确要求保障流动党员的权利,其中规定:“企业、农村和街道、社区等党的基层组织应注意维护流动党员的民主权利,保障其正常行使。”
由于在计划经济体制之下,人口流动被严格限制在国家控制范围内,党员权利的行使一般都是与其户籍所在地单位和社区密切联系的。当前,随着人口流动的规模大幅度增加,不少党员的工作地或者居住地不断发生变化,党员管理工作难以适应流动党员大量增加的现实。在这种情况下,新经济组织中流动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流动党员中预备党员转正、流动党员参与党的基层组织活动、流动党员参与政治学习和交纳党费、流动党员行使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流动党员行使建议权和申诉权等问题都面临不少新的难题,从而使得流动党员权利难以得到有效保障。尽管各级党组织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解决这些问题,但是,新经济组织中流动党员权利保障问题由于存在各种各样因素的阻碍,仍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四)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中的问题
从调查情况看,这方面主要是“五难”。一是去向难掌握。据统计,在外出务工经商的党员中,近半数党员在外出前未向党组织报告;31%的党员没有与原党支部保持联系。加之外出党员的流动性存在着很大的不确定因素,有的无固定地点且居无定所。二是活动难开展。一方面,流动党员远离属地党组织,无法参加原党支部的活动。另一方面,一些流入地党组织对流入的党员情况不明。造成相当规模的流动党员的正常组织生活以及教育培训等,都难以落到实处。三是管理难落实。在流动党员中,有的还处于预备考察期,预备考察期间的表现难掌握,培养考察难落实,转正手续难办理;此外,由于党员目标管理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对于流动党员都难以落实,致使流动党员疏于管理和监督。四是党费难收缴。大部分的流动党员是在春节返乡时一次性补交全年党费或外出前一次性提前交纳全年党费,有的是由其亲属代为交纳,还有少数流动党员不愿交纳党费。五是作用难发挥。相当部分流动党员外出期间对原党支部的工作不闻不问,对家乡建设关心不够、支持不够,为家乡建设献计献策以及带动作用弱化。传统的党建工作体制很难适应这种不断发展变化的新特点。
三、新经济组织中流动党员管理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
(一)客观条件的制约
新经济组织中流动党员自身的流动性和复杂性增加了流动党员管理的难度。有些流动党员党性观念不强,离开原正式组织关系党组织所在地后,不主动或不愿承认自己是党员、不接转组织关系,导致这部分流动党员组织生活无法过、宣传教育无人管、党费无法交纳等问题,从而成为处于“三无”(无党组织、无组织活动、无归属感)状态的党员。通过对江苏省部分城市新经济组织职工进行的问卷调查表明,新经济组织中流动党员不愿亮明党员身份的主要原因中,“党员意识薄弱,对自己的党员身份抱无所谓的态度”占58.1%;“怕缴党费”占6.6%;“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的手续比较繁”占20.9%;“不愿履行党员义务”占13.3%;“其他”原因占16.8%。其中,党员意识薄弱所占比例最高,成为流动党员不愿亮明党员身份的最主要原因。在一些没有建立党的基层组织的新经济组织中工作的流动党员,他们的组织关系分散在人才交流中心、职业介绍中心、原住址或原单位,他们中也有不少同志很少参加党的基层组织的活动。加之大多数新经济组织中流动党员经常变换工作单位和居住地址,流动性比较强,还有相当一部分新经济组织中的流动党员工作强度大或者经常出差,难以保证按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也使党员管理面临困境。
新经济组织的特殊性对流动党员管理也造成了一定的困难。从目前情况看,有相当多的新经济组织处于初创阶段,特别是不少私营企业总体上还存在“小、散、流、变、杂”(即规模小、分布散、流动性大、变化快、成员杂)等情况,有的新经济组织由于规模小、无党员或仅有个别党员,不具备单独建立党支部的条件,这些情况在客观上都对新经济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的建立和流动党员开展活动带来了困难。有些业主对组建党的基层组织并不支持,使得组建党的基层组织有难度;有的即使建立了党的基层组织,业主对党的基层组织的地位也不认同,他们或者限制党组织开展活动,或者虽然表面上支持党的基层组织的存在,实际上将党组织置于可有可无的地位,从而使得党的基层组织难以巩固、难以开展正常的组织活动、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也有的新经济组织中虽然建立了党的基层组织,因为该新经济组织变化发展快,党员流动性大,或者缺乏合适的党组织负责人,而使得党的基层组织难以开展正常的组织活动。调查表明,新经济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组建难的主要原因中,“业主理解支持不够”占47.4%;“党员人数不足”占38.5%;“缺少合适的党组织负责人”占20.6%;“上级党组织对组建工作指导力度不够”占13.6%。可以说,在新经济组织中建立党的基层组织,争取业主的理解支持十分重要。
新经济组织中党建工作的滞后性也增加了流动党员管理的难度。在不少地方,新经济组织中党建工作不能适应流动党员的特点和新经济组织的变化,党的组织建设、党的活动方式、党的工作手段和党的领导方法都不能及时进行相应的变革。这样,许多新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生活本身缺乏吸引力,党组织对流动党员的生活和工作缺乏应有的关心和照顾,党组织的管理服务工作不能到位,还有的党的基层组织的领导成员本身素质较低,缺乏对流动党员的号召力和领导力,导致不少流动党员参加党的组织活动的积极性不高。同时,新经济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对党员的硬性约束也比较薄弱,对长期既不交党费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纪律观念差的流动党员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
(二)党员管理理念滞后
过分强调管理而缺乏服务的理念也是造成当前新经济组织中流动党员管理难的一个重要原因。管理就是管辖、治理的意思,是一定的机关和组织自上而下为达到一定目的而采取的行为和措施。服务是为他人提供一定的帮助,是现代管理理论赋予一定机关和组织的新理念。从一定程度上看,管理与服务既是对立的,也是统一的。它们的对立性表现为:管理的构成要件是管理者和被管理者,在管理内部,管理者是矛盾的主要方面,由于等级制度形成的等级观念的影响,一般人认为管理者的地位高于被管理者;服务的构成要件是服务者和被服务者,在服务内部,被服务者是矛盾的主要方面,被服务者居于主导地位,服务者的地位和作用由被服务者来决定。但是,管理与服务也具有统一性。首先是构成要件的同一性,管理者即服务者,被管理者即被服务者;其次是目的的同一性,管理和服务存在一定的共同目的,都是为了组织和组织成员的生存与发展。
在相当长时期里,党组织对党员的管理过于强调党员要履行自己的义务和职责,而对党员的服务、对党员权利和利益重视不够。对于新经济组织中的流动党员而言,过分强调管理而缺乏服务,无疑使他们难以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难以增强他们对党组织的向心力,必然削弱党组织对他们的凝聚力,从而也增加了新经济组织中流动党员管理的难度。从中国社会的现实情况来看,流动人口离开户籍所在地后,他们在新的工作和生活区域,在经济、政治、公共服务和社会关系等方面,可以说处于社会“边缘人”的地位,从而成为中国社会中一个新的弱势群体。流动党员作为流动人口中的一部分,他们总体上的处境也比较艰难,他们背井离乡,大多数流动党员面临较大的生存压力,他们在工作、生活和思想上更渴望得到组织的关怀与帮助。如果党组织不能对他们的境遇给予一定的关照,不能提供较多的服务,流动党员无疑会产生偏离党组织的倾向。因此,党组织要做好流动党员管理工作,就必须转变重管理、轻服务的观念,增强服务意识,寓教育、管理于服务之中,增强流动党员的党性观念、组织观念和光荣感、归属感与责任感。
(三)党员管理手段滞后
新经济组织中流动党员个体的差异性和工作的流动性使得任何希望以“一刀切”的统一模式实现对流动党员管理的设想都难以在实际工作中见到成效。例如,不少从事党务工作的同志认为,将流动党员信息上网,通过网络管理系统就可以对流动党员进行有效管理了,即使是跨区域的管理,问题也不会太大。但是,实际情况就并不如此,因为流动党员个体差异太大,有的是研究生学历,有的就是初中学历;有的每天都会上网,通过电脑处理日常工作和生活的问题,有的就对上网一窍不通,根本不会使用网络获取信息。因此,在对流动党员进行管理的过程中,应当考虑各种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手段有针对性地进行管理。
对于流动党员日常政治学习和组织活动的管理,新经济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也存在手段滞后的问题。一些新经济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开展组织活动,只是学文件、读报纸或开展一些娱乐活动,党内活动形式单一,党建工作方式陈旧,缺乏吸引力和凝聚力,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对于流动党员的证件手续管理问题,也存在基层党组织各管一段、信息难以有效沟通的问题,虽然各地党组织也进行了一些新探索,但城乡之间技术水平不一,导致对流动党员管理的效率不高。一些新经济组织中的党的基层组织只是提供办理认证程序,服务和发展的平台太少,也使一部分流动党员不愿主动登记,从而也使得流动党员管理存在许多困难。
四、加强新经济组织中流动党员的动态管理的对策措施
(一)健全新经济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第一,党的中央和地方组织要加强在新经济组织中建立党的基层组织的工作力度,切实解决新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组建率低的问题。调查结果表明,加强新经济组织中流动党员管理,认为应“在流动党员集中地建立党组织,进行统一管理”的比例占42.9%。可见,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十分重要。对于具备单独建立党的基层组织条件的,要采取措施,尽快帮助在该新经济组织中建立党的基层组织;暂时不具备建立党的基层组织条件的,可以按照“行业相近、地域相邻、方便工作”的原则,联合建立党支部;对没有党员的新经济组织,可以采取派驻党建工作指导员、建立党建工作站、党员联络服务站或依托工会组织等形式开展党的工作。要按照有利于党组织开展活动、有利于促进新经济组织发展的原则,加快在新经济组织中建立党的基层组织。
第二,要选好新经济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的支部书记和其他党务工作者。一个党支部能不能很好地发挥作用,与支部书记的自身素质有很大的关系,选准配强支部书记是加强新经济组织中党建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调查结果表明,当前新经济组织中党务工作者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中,“行政兼职多,党建工作精力不够”占61.1%;“能力水平低,对党建工作不够熟悉”占19.9%;“从事党务工作的积极性不高”占29.2%;“其他”问题占9%。因此,选好新经济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的支部书记,应广泛征求新经济组织中党员和干部群众的意见,在充分听取党内外意见的基础上,把那些能够专心从事党务工作、领导能力强、群众基础好、政治素质高的党员作为支部书记的候选人,通过正当选举程序进行支部书记选举。在新经济组织基层组织任职的支部书记和其他支部委员不宜脱离生产一线,不宜设立脱产党务工作人员,但是,也不应当选择行政职务过多、不能全身心投入党务工作的党员担任党组织的负责人。本课题进行的调查结果还表明,当前加强新经济组织中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的重点工作是,“出台政策文件,明确工作职责”占31.3%;“选拔党务人才,优化党务工作者队伍结构”占36.5%;“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整体素质”占37.8%;“建立必要的激励保障措施,充分调动积极性”占38.2%。因此,选好党务工作者之后,还要加强制度建设,明确分工;进行教育培训,提高整体素质,并建立激励机制,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同时,对于支部书记和其他支部委员还应通过上级党组织或者新经济组织给予适当的报酬,确保他们能够正常开展党务工作。
第三,要处理好党建工作与新经济组织发展的关系。新经济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一个新领域,有其自身的特点和规律。加强新经济组织党的建设,要处理好三种关系:一是处理好党组织与私营业主的关系;二是处理好党的工作与生产经营的关系;三是处理好模范党员与优秀员工的关系。这样,才能使党建工作与新经济组织发展同步协调,健康发展,从而也可以使新经济组织党建工作获得发展的新动力。
(二)加强流动党员党组织关系的接转
第一,要重视和加强《流动党员活动证》发放和检查工作。1994年,为了改进和加强流动党员管理,本着有利于党员合理流动,有利于党组织管理,有利于党员发挥作用的原则,中共中央组织部颁布了《关于试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的通知》,开始试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流动党员活动证》适用于短期外出(6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流动党员活动证》是流动党员参加党的活动的凭证,党员可持证在外出所在地或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但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对于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2007年,为适应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构建城乡一体的党员动态管理机制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中共中央组织部新修订式样的《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和《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正式执行。2007年以来,各级党组织为200多万名流动党员发放了新修订式样的《流动党员活动证》,这对严密党的组织体系、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巩固党的组织基础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在实际工作中,应简化《流动党员活动证》发放手续,新经济组织中的党支部对流动党员的《流动党员活动证》要及时验证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并应加强对《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审核工作;对于尚未取得《流动党员活动证》的流动党员,要帮助他们及时与流出地党组织联系,办理领证事宜,要切实把流动党员纳入新经济组织党员管理工作中来,统筹规划,同步推进。
第二,要及时将流动党员编入党的基层组织。新经济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应加强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各种新闻媒介、宣传橱窗和社会公开栏等途径,宣传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信息,向社会公开党员服务机构的办公地点、工作时间和流动党员咨询服务电话等,引导广大流动党员亮明身份,方便他们及时与党组织取得联系,从事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服务人员要热情接待流动党员,积极帮助落实相关事项,及时将流动党员编入党的基层组织。要采取支部跟着党员走的方法,努力做到党员流动到哪里,党组织的管理就覆盖到哪里。流动党员工作的新经济组织单位有党组织的,应当编入其就业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没有党组织的,可以就近就便编入所在社区(村)党组织或其他单位党组织,也可依托商会、行业协会等单位的党组织进行管理。在流动党员较为集中的社区(村)、项目工地、商务楼宇等,可专门建立流动党员党组织。要根据流动党员的分布状况、职业特点和居住地点等情况,采取单位管理、行业管理和社区管理等多种方式,努力做到党员流动到哪里,党组织的管理就覆盖到哪里。
第三,要加强流动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管理执行的力度。调查表明,加强新经济组织中流动党员管理,认为应“加强流动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比例占34%;认为应“规范组织生活,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比例占20%。各级党组织一定要认真执行好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党员流动中组织关系管理的暂行规定》、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试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的通知》、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的规定,确保流动党员的组织关系顺利接转和流动党员权利与义务的顺利实现。在执行过程中,要针对具体情况,进一步出台相关配套措施,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制度执行的力度。对于新经济组织中的党的基层组织拒绝接收流动党员按规定转来的组织关系,或推诿扯皮的,上级党组织对有关责任人要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作组织处理;对于流动党员无正当理由不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接事宜、长期不与流入地和流出地党组织联系的,不参加党的组织活动的,党组织要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仍不改正的,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要按党章及党内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应进一步明确处理标准、处理形式、处理机构、接受申诉和举报的部门等具体内容。在具体管理方式上,构建流出地与流入地党组织密切配合、有机衔接的管理机制。对流动党员的管理工作应该由现在的以流出地管理为主,向党员属地化动态管理转变。由于党员流动的频繁性和流向的复杂性,党员流出地党组织对其管理作用受到一定程度的制约。除了在流动党员集中地由流出地党组织负责建立党组织外,党员流入地党组织必须主动承担起流动党员管理的任务,将外来分散的流动党员编入党的一个基层组织,组织他们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如苏南地区党员流出地和流入地的党组织通过签订双向共同管理协议,构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共同负责、管理经费共同承担、活动场地共同建设的管理机制。
第四,运用网络化管理手段,对流动党员实行动态管理。江苏运用现代信息化手段对流动党员加强管理已经具备了条件。流动党员到流入地后党员身份的确认、参加党的活动及享受党组织提供的服务等问题,都可以通过党员管理智能系统得到解决。该系统使党员通过刷卡既能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和党组织活动,又能通过智能感应器所记录的有关数据,了解当地政府和用人单位发布的就业、就医、子女入学等多方面的信息;同时,该系统也方便党组织对流动党员进行跟踪管理。这一新型的智能管理系统已经在苏南地区得到广泛运用,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值得在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中推广和应用。
(三)创新流动党员思想政治教育方法
第一,思想政治教育内容要有针对性。思想建党是中国共产党对于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的贡献,也是中国共产党自身建设的首要原则。我们要继续坚持思想建党的方针,加强理论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坚持不懈地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全党。当前,全党同志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新经济组织中的党组织在对流动党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过程中,要特别重视教育内容的针对性。一是要针对流动党员自身实际,增加他们对党的方针政策的理解和认识。流动党员离开家乡,工作环境发生了比较大的变化,他们的思想认识中可能存在一些偏差,可能对党在某些方面的政策有一些不理解,这些问题要加强教育,做到释疑解惑。二是要提高他们对当前国际国内形势的正确认识,增强他们对国家发展和党的事业的信心。对于国内形势,要使他们认识到,尽管当前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存在许多问题,但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取得的巨大成就是不可否认的,当前存在的问题是发展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在中国进一步的发展过程中,这些问题是完全可以逐步解决的;对于国际形势,要使他们认识到,当前各国综合国力竞争十分激烈,国际政治领域的斗争十分复杂,各种矛盾和各种思潮相互激荡,但是,经济全球化迅速发展,科技革命不断深化,中国的综合国力不断提升,社会主义在国际竞争中仍然存在优势,从而增强对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信心。
第二,思想政治教育形式要多样化。在对党员进行政治教育的过程中,新经济组织中的基层党组织应充分考虑流动党员的自身特点和工作性质,在教育形式选择上,要走灵活、分散、小型、业余的路子,并且要根据流动党员的文化水平和认识能力,教育方式要有吸引力,尽可能做到寓教于乐。可以采取演讲比赛、知识竞赛、文化讲座、讨论发言等形式;也可考虑将必要的思想政治教育融入到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中;还可以发挥一些群众性组织的作用,通过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开展各项活动,提高流动党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理论水平。新经济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要根据流动党员的不同情况,对流动党员进行划分,按类施教,从而保证学习的效果。党的基层组织也可以成立流动党员学习小组,对流动党员政治学习实行学分管理,规定流动党员必须完成一定的学分,并开展流动党员学习情况交流,互相帮助,共同提高,对于学习中出现的疑难问题,可以请理论水平较高的党员进行解答。
第三,思想政治教育手段要现代化。在人口流动频繁的时代,如何加强对流动党员的教育工作,也是党建工作遇到的一个新问题。现代远程教育网络的开通和使用,解决了这一难题。在流动党员的务工地、家乡,大部分地区都已经具备了开通远程教育网络的条件。基层党组织应考虑采用互联网等方式进行管理和教育,建立流动党员网上学习服务站,制订工作方案、学习计划,配备学习资料、电视机、影碟机、电脑等电教设备,供流动党员阅读和学习,为流动党员提供一个网上学习的园地。还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发送学习要求,寄送学习材料,由他们进行自学,并在学习结束后上缴学习笔记、心得体会和思想汇报。还可通过网络传输,流动党员可及时学习实用技术、业务知识、党的有关知识和文件。要将党组织生活会、同乡联谊会与远程教育结合起来,将党建工作、农民工维权与远程教育结合起来,利用党建网络、光盘书刊、定期联系等渠道和方式,畅通家乡基层党组织与外出务工党员群众的沟通联系机制,为外地务工党员群众提供技术、信息、法律等服务。
当前,新经济组织中党组织应加强网络党建工作。将现代网络技术导入党建工作,开展“网络党建”不仅是手段创新问题,更重要的是拓宽了一个全新的工作领域,找到了一个在继承传统党建有效经验的基础上,与现代社会发展相融合的接口。党建网站是信息源建设赖以存在的基础,建立具有鲜明的马克思主义特点的网站系统,是体现建立“网络党建”的思想文化阵地的物质基础。
(四)保障流动党员合法权益
第一,要重视保障流动党员作为一名普通公民的合法权益。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流动人口的数量不断增长,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05年底开展的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统计结果表明:在全国人口中,流动人口为14735万人。但是,绝大多数流动人口没有被纳入到流入地的福利与公共产品分配体系中。流动党员作为流动人口中的一个组成部分,他们的合法权益,包括经济权利、政治权利、获得社会保障和法律救济等多方面的权利,难以得到有效保障。新经济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对这一方面的问题也应当高度重视,不仅对于流动党员个体合法权益要进行维护,也应当积极利用各种组织渠道、通过各种合法方式使这些问题在当地政策层面得到改善。
第二,要重视保障流动党员作为一名共产党员的合法权利。党组织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规定,切实保障流动党员的合法权利。《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规定:“党的组织、宣传等工作部门要按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以及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结合自身职能和实际工作,抓好党员权利保障工作的落实;研究解决职责范围内党员权利保障方面的重要问题,向同级党组织提出贯彻落实党员权利保障方面的意见和措施,为保障党员权利的正常行使创造条件、提供服务。”新经济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要通过各种有效方式和措施,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吸引力和战斗力,提高党组织维护流动党员权利的能力;要强化党的基层组织的服务功能,积极为流动党员权利保障提供服务。
第三,要关心流动党员生活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流动党员新到一地,在生活工作中一定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新经济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和当地党员应多关心流动党员,帮助他们解决生活、生产、工作中的困难。要把为流动党员服务纳入党员管理工作的整体规划之中,帮助流动党员解决找工作难、子女入学难、生病就医难、租住房屋难等工作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帮助他们尽快融入当地生活;要真正重视、真情关怀、真心爱护流动党员,把解决流动党员的思想认识与解决流动党员生活工作遇到的实际困难结合起来,让流动党员感受到党的关怀;要健全流动党员权益维护机制,进一步完善帮扶基金、工作医疗、权益保障、就业扶助、法律援助等制度,维护新经济组织中流动党员的合法权益,为他们的工作和生活提供帮助,增强流动党员的归属感。
(王世谊 作者单位:中共江苏省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