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21日讯
“戴上镣铐后,我放下了所有的心理负担。”12月19日,在江山市看守所,潜逃二十多年的命案逃犯严有明对看守民警说。12月15日,江山市公安局的专案组民警在山东临沂将严有明抓获。
1990年11月26日,江山市四都镇发生一起命案,当时22岁的严有明因为琐事,用刀捅被害人张某大腿,致使其股动脉大出血后死亡。严有明随后潜逃外地。
据严有明交代,他先后到吉林、山东等地打工,做过装修工人、当过渔民,日子过得比较拮据。他花钱买了户口,办了新的身份证,把名字改为“闫朝武”。2005年,他娶了临沂本地的一名女子为妻,育有一双儿女。
虽然看上去过上了“正常人”的生活,可严有明告诉民警,这二十多年来,他没有过过一天踏实日子。
为了“赎罪”,严有明曾踏上无偿献血车献血;汶川大地震那年,严有明将存折上仅有的1000元钱全取出来捐给地震灾区。“我知道自己所犯下的罪行是无可弥补的,但这样做可以减轻一些自己的负罪感。”严有明说。
12月15日,当从江山赶来的民警出现在他面前时,出逃多年的严有明已经听不太懂江山话。严有明流着泪说:“我该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只是放心不下一对儿女和妻子。”
(记者 郑菁菁 通讯员 杨向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