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22日讯 据《青年时报》报道
近日,下城区法院执行局帮200多外来务工人员要到了40余万元欠薪,将于后天发放。年关渐近,老板欠薪卷款逃跑事件频现,像这样的老板以后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近日,绍兴市一家私营公司负责人因为拖欠144名职工56万余元工资逃跑,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绍兴市越城区检察院批准逮捕。据悉,这是今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实施以来,浙江省检察机关批捕的首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嫌疑人。
欠薪老板转移资产出逃
“我们老板张某联系不上了,有100多工人没拿到工资。”今年9月27日,绍兴市越城区斗门镇劳动监察中队接到当地一家私营公司的职工投诉。很快,劳动监察部门向该公司下达了限期改正指令书,敦促公司发工资。
两天后,职工们仍然没有拿到工资,张老板一直联系不上。上百名职工到公司门口抗议,造成当地交通中断3个小时。此后几天里,职工们情绪激动,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为了平息事件,这家公司被政府托管,144名职工的工资共计56万余元由政府先行垫付。
随后,绍兴市警方立案调查此案。经多方努力,11月4日,民警在江西一家酒吧抓获张某。
张某说,去年公司有两张大订单出现问题,亏了300万元,到今年9月,公司经营陷入了困境。他变卖了公司的一辆别克商务车,抵押了部分设备,还跟此前在公司担任出纳的妻子办理了离婚手续,将他与前妻的一套房子卖了。随后,张某来到工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把法定代表人变更为黄某。在转移资产后,张某跑路了。
“我这个法定代表人其实只是挂名的。”黄某称,今年8月,张老板说想把公司转给他,让他帮忙避风头,念在朋友一场他答应了,两人到工商局办了转让手续。9月底,张老板就跑掉了。
“我怕有事,在10月初让他给我补了一张转让协议,协议上的40万元欠款是没有的,就是为了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才这么写的。”黄某说。
恶意欠薪可能被追刑责
年关渐近,老板卷款逃跑事件频现,绍兴越城区检察院捕的这起案件将对这些欠薪老板起到一定震慑作用。
承办此案的越城区检察院侦监科副科长谭婷婷说,以前发生恶意欠薪问题,对涉案企业和责任人无法以刑事犯罪惩处,只能认定为民事行为。而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增设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现在,那些恶意欠薪的老板极有可能面临刑法制裁。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一新规不仅保护了劳动者的权益,也对用人单位敲响警钟。
“但并不是所有欠薪老板都会被追刑责。”谭科长说,认定这个罪名还需要符合几个条件,首先欠薪老板有客观表现,比如欠薪逃跑了,还要有主观故意,比如老板明知没有支付员工工资,还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其次,欠薪还要达到一定数额,另外,要经过相关政府部门(比如劳动监察部门)责令老板支付,仍然不支付。
例如,本案中,张老板明知还拖欠144名职工56万余元工资,以虚假借款为由,把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他人,同时变卖部分公司资产,刻意改变联系方式,潜逃到江西等地,经劳动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入刑,目的是杜绝欠薪现象发生,对欠薪老板起到威慑作用。”谭科长说。
累计欠薪5万元可定罪
●关注
据悉,最高人民法院已出台“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相关司法解释有望近期落地。
欠薪多少算是“数额较大”,征求意见稿中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成立条件进行细化:拒不支付单个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在5000元至3万元以上的;拒不支付多个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累计在5万元至30万元以上的。同时还规定,各地可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执行标准。
“虽然目前我省还没有制定相应欠薪数额标准,不过从浙江经济发展水平来看,基本接近该范围的上限。张某一案中拖欠上百名工人工资达50多万元,已经远超出上限标准。”谭婷婷说。
征求意见稿还明确了“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的具体情形,包括:隐匿、销毁账目或者职工名册、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记录等相关材料的;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的;恶意清偿、虚假破产、虚假倒闭,造成无能力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逃匿、改变联系方式,致使政府有关部门无法责令支付的;其他逃避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情形等。
无故欠薪将加付赔偿金
●监察
“应对欠薪逃匿事件和群体性突发事件,首先确保劳动者能及时拿到工资。”杭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办公室王主任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按照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对企业欠薪逃匿和重大欠薪违法行为,杭州还实行社会公示制度,通过新闻媒体、人力资源市场向社会公布欠薪逃匿或重大欠薪违法企业的名称、经营者姓名、违法事实等基本信息,同时通报相关监管部门,对发生严重欠薪违法企业实行“黑名单制度”,限制这类企业在一定期限内的招投标资格。同时,对经查实有欠薪逃匿、拒不执行整改指令或拖欠工资总额超过50万元的,还要将欠薪主基本信息提交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在业主诚信系统中予以披露,对其信贷行为作出严格限制。
劳动者如遇到恶意欠薪可以拨打投诉电话86612333,还可发邮件(ldj.jczd@hz.gov.cn),或是通过网络举报(http://www.19lou.com/forum-1878-1.html)。浙江省劳动监察总队也开通24小时举报投诉电话:85115082。(吕术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