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平安浙江网 > 热点关注 正文
浙江对困难中小企业社保“五缓四减三补贴”

   浙江在线12月26日讯 据《青年时报》报道 今年以来, “资金链断裂” 、 “老板跑路” 、“企业倒闭”……种种不利消息缠绕着中小企业。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帮扶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省人力社保厅近日发文,对困难中小企业实行社会保险“五缓四减三补贴”政策,五项社保最长可缓缴半年。

  困难中小企业需符合哪些条件?

  实行社会保险“五缓四减三补贴”政策的前提,是确保社保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社保基金不出现缺口,困难中小企业申请需要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符合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要求的中小企业,特别是先进制造业(包括循环经济类、节能环保型企业)、电子信息业、对外贸易和现代物流业等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方向的中小企业;

  2.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履行社会保险缴费义务的中小企业;

  3.生产经营暂时面临困难但有望恢复的中小企业。

  具体享受帮扶政策的范围及条件,由各地结合本地产业结构和企业状况确定。

  具体可以享受哪些“利好”?

  “五缓”

  困难中小企业应由企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项社保费,可以缓缴,期限为2012年度内,最长不超过6个月。

  由困难企业提出申请,经参保地地税部门会同人力社保、财政部门审核批准。

  在缓缴期间,企业需要继续按月申报应缴的社保费,企业和职工缴费年限连续计算,缓缴的社保费不加收滞纳金。

  “四减”

  由企业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四项社保费,2011年集中减征困难中小企业1个月。集中减征统一在2011年12月。

  参保人员个人缴费部分按规定正常缴纳。在省社保中心、省医保中心参保的省部属困难企业,会另行制定减征实施办法。

  “三补贴”

  对困难中小企业实行社保补贴、岗位补贴,补贴资金在促进就业资金中列支。两项补贴的期限都是到2012年底,补贴期限:2011年最长不超过3个月,2012年最长不超过6个月。

  社保补贴标准,参照当地促进就业资金对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保补贴标准。已享受过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的人员不能重复享受。对困难中小企业的岗位补贴标准参照当地失业金标准。

  同一企业只能享受两项补贴中的一项。已享受缓缴社保费的企业不能同时享受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两项补贴由企业按月向统筹地区人力社保部门提出申请,由人力社保部门会同经信(国资)、财政等部门审核批准。

  困难中小企业开展在岗培训,所需资金按规定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不足部分由促进就业资金适当支持。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在注册后发表评论。
 我要注册
[ 复制本文标题地址 ] [ 发表评论 ]  
相关稿件
特别策划 更多...
浙江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
·皮革制胶囊,治病还是致病?
·【特别策划】老酸奶再陷添加剂风波
·嘉兴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冯志礼访谈
·浙江在线联合省高院直播知识产权庭审案例
·“平安浙江”建设新闻发布会 现场直播
平安时评 更多...
·闯黄灯,游走在法律边缘的危险之举
·钱江晚报:别让子弹乱飞
·钱江晚报:烂尾楼的账,轧得平么
·青年时报:“换马甲”换不出机场费正当性
·钱江晚报:山寨救护车 哪来的生存空间
·钱江晚报:到底是什么让法官“眼花了”
平安发布 更多...
·5月15日起浙江省高速公路按实际行驶路径里程收费
·杭州:运河闸弄口段恶性杀人抛尸案 警方悬赏协查
·早晚高峰还车难 杭州再划出18个公共自行车储车点
·杭州警方征集运河命案破案线索最高奖励5万元
·杭州交警集中常态整治违法停车 更人性更实际
合作媒体  
主要成员单位网站  
廉政在线 浙江组织工作网
浙江文明网 浙江法院网
浙江检察网 省发改委
省经信委 省教育厅
省民宗委 省公安厅
省民政厅 省司法厅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国土资源厅 浙江省建设信息港
浙江交通网 浙江农业信息网
浙江林业网 浙江卫生网
省安监局 省环保厅
浙江统计信息网 省工商局
省海洋与渔业局 省质监局
省粮食局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浙江共青团 省妇联
省公安边防总队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96.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