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个人兴趣,“黑客”胖胖利用木马程序,非法获取他人计算机控制权。昨天,胖胖被台州市椒江区检察院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提起公诉。这是浙江省首例以这一罪名提起公诉的案子。
胖胖姓李,1992年4月出生,初中文化,贵州遵义人。初中毕业后,呆在家中无所事事。
2009年,他开始接触互联网。出于兴趣,他通过QQ群和论坛,自学掌握了网络攻击、网络漏洞扫描以及黑客软件的使用方法。
胖胖对检察官说,控制别人的计算机,完全是出于个人的兴趣,得手后特别有成就感,并不是为了赚钱。得到服务器的控制权后,他就把控制权拿到群里叫卖,只卖5元到25元。
胖胖说,只要别人系统有漏洞,很容易被入侵,他就是根据网上的教程,入侵并非法控制了34台电脑。
可就是胖胖这个有点特别的兴趣,会致使他人隐私和账户安全遭受侵害。
2011年2月5日,胖胖通过技术手段侵入并控制了台州市公安局的“台州市网上公安局”网站计算机服务器。
3月15日,台州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队工作人员在维护服务器时,发现服务器上有黑客入侵的痕迹和非法木马文件,将可能对业务造成重大影响,立即通过技术侦查手段锁定了犯罪嫌疑人胖胖。
9月22日,胖胖在贵州遵义家中被警方抓获。
根据法律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构成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对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王红 记者 孙自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