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上法,男,现年48岁,于1996年当选为洞头县霓屿街道下社村村委主任,同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9年至今担任下社村党支部书记。把下社村建设成为繁荣、富裕、和谐、文明的社会主义新渔村是沈上法同志任职以来一直的奋斗目标。
一、加快队伍建设,优化组织机构,发挥党支部龙头作用
他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班子建设为抓手,以增强两委班子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来成为凝聚农民群众的领导核心,把一批办事公道,不怕吃亏,甘于奉献,自身廉洁的党员和村民吸纳到两委班子里来,形成了以40岁左右,高、初中文化结构,有市场经济头脑和有致富能力的干部队伍。同时,他还积极做好村级配套班子建设,以优秀团员、青年妇女、有威望较高的老人来担任共青团、妇联、老协负责人,充分发挥各配套组织的作用,广泛开展党员(团员)责任区,联系户等活动,形成了以党支部为核心,各配套组织分工负责的良好局面。
二、提出发展思路,进行产业调整,不断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在抓经济发展方面,他针对该村实际情况进行反复的讨论和研究,集思广益,把发展作为富民强村的第一要务来抓。
一是突出重点,做好“渔”字文章。渔业是下社村的主导产业。因半岛工程建设牵涉到该村65户,600亩紫菜海区的迁移。在困难面前他没有退缩,为支持重点工程建设,他一方面耐心细致地做好养民思想工作。另一方面带领村两委成员一起走访养民,调查、研究征求意见、集思广益,协调处理好海区养殖有关事项,通过引导、鼓励、扶持和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使全村65户,600亩紫菜养殖得到很好的迁移和落实。
二是做好产业结构调整。他根据下社村实际,多次与养殖大户交流,积极鼓励养民发展紫菜插杆养殖,并相应制定出台了惠民政策——《下社村渔农民发展生产优惠紫菜》。如今全村1000多亩紫菜全部采用插杆养殖,每亩紫菜产值比原来的普养翻番。同时,还唱响“山”字经,积极发动村民向山上要效益,发展柿子、西瓜试种植,从而达到多种经济共同发展的模式。2010年底,渔农民人均收入达到7500元。
三是强化经营理念,不断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通过多渠道积累使集体经济从原来土地征用48万元,达到了现在已有300多万元。做到了有章理事、有人管事、有钱办事,彻底改变了空壳村的局面。
三、加快基础建设,推进村庄整治,切实抓好精神文明建设
在他的带领下,村两委成员始终把完善公益事业设施,改善村容村貌和培养文明村民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突破口来抓。先后投入资金200多万元,盖起了村部办公楼450平方,建起了渔农民健身广场,改造拓宽了主道路1.5公里,硬化了民间水泥道路2千多米,建设了公用厕所并修缮了码头,架起了路灯,整平了阴沟填埋露天粪坑,归位了垃圾,方便了村民的日常生活,村容村貌焕然一新,同时还积极发动村民开展庭院绿化美化活动,新建花圃4个,全村公共绿化面积达2000多平方。并组建了多支文艺队伍,开展自娱自乐的文娱活动,办起了渔农民读书阅览室,不断充实渔农民的精神食粮。
几年来,下社村社会政治稳定,无刑事犯罪、无吸毒、无发生火灾事故,2002年被县政府命名为“文明单位”,2002-2003年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先进集体,2003-2004年连续被县委评为五好党支部,2005年被市委评为先锋工程“五好”村党组织,市级村庄整治合格村、市级生态村、市级卫生村、浙江省村务公开示范村,2008—2009年度被县委评为先进基层组织。他个人10多年来也先后多次被县、乡评为先进工作者。2003年与2008年先后两次被中共温州市委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2003—2004年被县委评为为民好书记。2004年被县人大常委会评为优秀县人大代表。2006年被中共浙江省委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洞头县十一届、十二届人大代表,中共洞头县第九次代表、温州市第十次党代表。
沈上法同志牢记了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个宗旨,善谋富民之策,多做为民之事,真不愧是村民生产生活上的“贴心人”,新农村精神的带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