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一名男子似乎爱上玩这样的游戏,在四五年的时间内,他的离婚、结婚和复婚的次数高达8次。这个男人程立(化名)最近惹上了官司,一个自称是他情人的女人沈佳(化名)将他告到了海宁法院,要求返还100万元。
上半年离婚下半年复婚
程立,海宁丁桥镇人,今年37岁。沈佳,海宁周王庙镇人,47岁。
2011年12月21日,沈佳向海宁法院盐官法庭递交了一纸诉状,要求程立返还100万元资金。
沈佳在诉状中说,2007年上半年,因为她所在的公司装修的事情,她认识了小她10岁的程立。“认识后,我们开始正常交往。”沈佳说,但是不久后,程立告诉她,他老婆发现他们在交往,和他离婚了,女儿跟他老婆生活。
“得知这个情况,我觉得他这样抛妻弃女很不好,但是想到他们离婚是跟自己有关,我心里又很内疚。”沈佳说。沈佳在起诉状里说,此后,因为程立没了经济来源,给他女儿的抚养费以及他本人的生活费,都由她提供。
但是就在同年下半年,程立告诉沈佳,他想要回女儿的抚养权,所以打算跟前妻复婚。于是,他们的关系慢慢地开始疏远。
复婚男公然“霸占”新房
1年多后,也就是2009年2月9日,沈佳说,她和老公感情破裂,离了婚。而程立知道这个消息后,也马上与妻子又离了婚。此后,他们二人开始恋爱。
当年三四月份的时候,沈、程二人开始为以后的共同生活打算。沈佳称,当时,他们看中了一处住房,便由她一人出资购买了。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时候,程立提出,以后他女儿要读书,为了方便女儿上学,最好把房产登记在他的名下。
“我当即同意了。”沈佳诉称,房屋按揭贷款手续办妥后,房子每月按揭还贷的钱都由她划给程立,再由程立去还款。
2010年10月,新房交付。2011年4月,新房开始装修。“装修费用也是我出的。”沈佳说。
2011年10月,新房装修完毕。沈佳说,此时,程立提出,他们各有一辆轿车,但是新房只有一个车库,要再买一个车
库。于是,她又凑齐了12.5万元,买了一个车库。
但是就在她满心欢喜地打算搬进新房,和程立开始过日子时,她却发现了一个让她差点崩溃的事:程立已经和他前妻搬进新房去住了,而且,他们再次复婚了。
受伤女人起诉讨还100万元
“原告和被告在恋爱期间,为了今后的美好生活,原告出资购买了房屋并为被告提供了大量的资金,累计多达100万元。”沈佳在诉状中写到,“现在被告的行径,已彻底伤害了原告对被告的感情。于情于理,被告应返还从原告处得到的财产。”
沈佳在起诉中列的唯一一个诉讼请求就是,请求法院依法判令程立返还她100万元。
据悉,就在沈佳起诉前一个礼拜,即2011年12月16日,程立又一次和前妻离婚了。这是他第4次和前妻离婚。本月13日,海宁法院将开庭审理此案。对沈女士所述的这段感情经历,对方会有什么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