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陈,你今天的气色好多了啊。”“小陈,最近的工作还顺心吗?”……1月10日下午,在临海大洋街道一间会议室里,市检察院检察官叶文婷一见到正在接受帮教的女孩小陈,就亲切地询问起了她的近况,还送给她法制、励志类书籍。小陈表示一定要好好努力,改过自新。
小陈今年刚满18周岁。小陈的父亲3年前因车祸去世,由于其母管教不严,自制力差的小陈受贩毒男友徐某的引诱染上了毒瘾。
“市检察院考虑到小陈涉足毒品犯罪时日较短,又是从犯,小陈案发时尚未成年,又怀有身孕,并有悔罪表现,本着教育挽救未成年人的目的,我们对小陈作了相对不起诉处理。”叶文婷说。
2011年8月,市检察院和小陈所在街道临海大洋街道禁毒办签订了两年的委托帮教协议,对小陈实行共同帮教。“在帮教期间,我们定期对小陈实施尿检,防止她复吸毒品;同时安排她参加法律学习和从事义工活动,并对她的生活、工作情况进行监督。”临海大洋街道副书记董立说。
在对小陈实施帮教的半年多里,市检察院多次对她进行了电话回访。“现在春节快到了,我们对她进行实地回访的同时,还送几本书给她,鼓励她在新的一年里好好学习。”叶文婷说,“从这次回访中,我们了解到在街道和村干部的共同帮教下,小陈平时的表现还不错,我们也感到很欣慰。”
据了解,目前,在我市像小陈一样,走上犯罪道路时还未成年的,市检察院鉴于他们犯罪情节较轻,对社会危害不大,也为了能给他们一个改过的机会,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并进行长期帮教的共有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