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开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创新”是个热词。报告特别强调2012年要更加注重制度创新与科技创新相驱动,努力增强发展动力;围绕推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加快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建设,增强科技对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紧扣经济转型升级需求,加大科技投入,设立创新强省专项资金。
经济发展、企业转型,这些都离不了科技支撑。省第十一届人大代表马骏是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的律师,作为法律界代表,在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他指出:“创新强省是我省的主战略,不难预见,将会出现大量科技成果,同时也将会产生很多知识产权方面的问题。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刻不容缓。”
用法律手段保护创新
2009年,马骏作为省人大代表就提出了《鼓励技术创新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建议。建议中他提到如何用法律手段保护创新,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省科技厅对他建议非常重视,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
今年的会上,马骏对这个问题仍然有话要说。他分析说,目前,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正面引导已经越来越得到强调和重视,“例如形成科技成果后,能不能进行商标注册,等等”,但是除引导之外,他认为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还缺少了一块内容,那就是如何更强力地打击和遏制侵权行为。“受到侵权的时候,怎么去惩处这些行为,保护知识产权所有人的利益?这方面我觉得在今后需要特别强调。”
马骏举了个例子:偷盗巨额实体财产的行为是比较严重的犯罪,对于这个定义,几乎不存在争议。但是对于“偷取”代表智力成果的知识产权,很多人往往认为,这不能与窃取财产划等号,不能算作犯罪。
马骏认为,侵犯知识产权也是一种财产侵权。对很多高新企业而言,知识产权的重要性远远超出了实体资产。
根据现实情况调整对策
事实上,马骏提出的这个问题也是这两年我省乃至全国法律界特别关心的问题。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了一份《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解决了我国在知识产权方面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的16个长期影响知识产权案件侦查、起诉、审判工作的疑难问题。
但在实际操作中,还有许多问题。马骏提到了一个现实情况:侵犯知识产权的人往往文化程度较高,作案手段比较隐蔽,公安机关侦破起来难度较大。“但是如果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得不到及时纠正,企业得不到弥补,侵权人不能受到足以起到震慑作用的处罚,这类行为还会不断出现。企业创新的积极性和动力就会受到严重打击。”
现实中,马骏提到的状况并不鲜见。2010年,杭州萧山一家知名汽车配件企业,就因一名曾经的企业员工窃取了相关核心技术在外地仿冒其专利产品,还形成了一个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产业链,结果对企业的利润、品牌美誉度都造成了巨大影响。据企业负责人介绍,虽然公安机关尽力追查,主要犯罪嫌疑人也于去年年底被抓捕归案,但目前仍有一些漏网之鱼在逃。而且,犯罪嫌疑人随后也被取保候审,这让企业十分难以接受。
所以马骏和不少代表都认为,进一步研究知识产权侵权的新动向、新特点、新困难,根据现实情况及时调整对策,拓展打击手段,深化打击力度,是下一步政府和司法机关应着重关注的问题。
保护工作应在报告中体现
昨日,马骏把他的观点带到了“两会”。在昨日下午杭州代表团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他提出了这一建议。他希望,今后各级政府应不断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并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加以体现和强调。
会上,马骏还提出了另外一个建议,即政府相关部门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应该牢牢遵循法定程序,这样才能更好地树立政府公信力,提高办事效率,也能得到群众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