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一名员工在起床后猝死在宿舍里。企业主何某表示一切按法律办,法院怎么判就怎么赔;死者家属则拉来了死者父母和一大批老乡,堵了企业大门,要求企业主私了……在司法所的调解下,事情最终得到圆满解决。
门卫猝死在宿舍是否工伤成焦点
今年40多岁的李志庆(化名)在义乌市廿三里街道一家饰品厂当门卫,与妻子住在一起。上月1日清晨4时55分,李志庆起床后出门,回到房间后很快倒地,经送义乌市中心医院抢救无效身亡,医院确认死因为猝死。
王小莉(化名)是李志庆的妻子。王小莉说,当时天还没亮,李志庆就起床了。“我还问他为什么这么早起来?他说听到有脚步声,就走出了房间。”王小莉说,“过了一会儿,他就回来了,后来我起床去厕所,回来后就看到他倒在地上。我马上叫来他妹妹、妹夫,一起把他送到义乌市中心医院,可是医院抢救无效,一个多小时后宣布他死亡了。”
据王小莉说,李志庆是2009年9月就在该饰品厂当保安,也就是门卫的。企业主何某也承认这一点,去年8月,厂里还与李志庆签订过劳动合同。
但是,对于李志庆的死亡,企业主何某却有不同说法。企业主何某说,李志庆死亡后,他通过厂内监控和向知情人了解,发现李志庆当时是穿着衬衣去上厕所的,回到房间后四五分钟后就摔倒在地,是他妻子将他抱到床上的。他妹妹、妹夫将他送到医院抢救,到早上6时20分就宣布死亡了,在死亡证明书上说是猝死。
记者看到,这个饰品厂分为两大块,企业的生产区是在马路的这一侧,而宿舍区是在马路的另一侧,相隔几百米。李志庆是宿舍区门卫,宿舍区门卫与一般的保安、门卫有所不同,因为宿舍区门卫不需要24小时值班,晚上可以睡觉。正是因为这一点,在关于李志庆的死亡是否属于工伤上双方起了争执。
企业主何某认为李志庆是在晚上睡觉期间猝死的,不属于工伤,因为他的职责主要是白天看门。而死者家属认为,李志庆是在上班期间猝死的,应该按工伤算。而这两者之间的差距非常大,如果按工伤工亡计算,补偿金额起码要40万元以上,如果是非工伤工亡的话,就只能属于人道主义援助,最多补偿几万元,还要看企业主的脸色。
死者父母堵了企业大门
李志庆猝死后,王小莉并没有在第一时间找街道等相关部门求助,而是直接与企业主何某交涉,要求私了。
但是,由于何某和死者家属之间在死者死亡性质认定上存在差异,双方提出的补偿金额差距非常大。
死者家属提出了补偿70多万元的要求,因为死者41岁,上有父母,下有一子(5岁)一女(12岁)两个孩子。而何某则认为不是工伤工亡,只愿意出一部分人道主义援助。
第一次交涉没有结果。
此后,王小莉叫来了几十个老乡帮忙,并把李志庆的父母接到了义乌。李志庆的父母来到义乌后,就堵到饰品厂的大门口,不让厂里的车辆进出。当时,正是企业生产运输最为繁忙的时候,何某认为死者家属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厂里的正常生产秩序,在多次交涉无效后选择了报警。
死者家属还是要求私了,何某则要求第三方出面,比如法院、司法所。最后,事情提交到廿三里街道司法所调解。调解员何正统受理、调解此案。
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必须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义乌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工伤保险是强制性的社会保险,企业必须按照本办法参加工伤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标准保障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
李志庆与企业签订过劳动合同,理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何正统说,虽然李志庆是在睡觉期间从厕所回来后猝死的,但是,由于这个宿舍区只有李志庆一个门卫,因此李志庆也可以看作是在工作期间发生猝死,属于工伤保险的范畴之内。
调解中,何正统的这一思路起到了指路灯的作用。上月6日,在廿三里街道司法所的努力下,王小莉与企业主达成了调解协议,王小莉等死者家属接受企业主何某支付28万元,自愿放弃其他要求。
务工人员不妨听听调解员的忠告
义乌市廿三里街道司法所是全国先进司法所、省级先进司法所。何正统从事司法调解工作7年,是廿三里街道司法所的优秀调解员,这几年他受理、办结了1000多起调解案件,被务工人员以“娘舅”相称。2008年12月,何正统一个月内就调解了三起员工猝死案子。采访完李志庆的案子后,何正统说,他还有话想和务工人员说说。
“我在调查中发现,这些猝死的务工人员都是在早晨起床上厕所时发生的意外。他们有的平时身体很好,没什么毛病,但是突然间就被疾病夺去了生命,这种情况必须引起企业的足够重视。”何正统说,他专门进行过了解,每年11月至次年3月是心脑血管病突发的高峰期,因为天气转冷,血压会突然升高,使原来脆弱的小动脉承受不了巨大的内压而“引爆”,发生心脑血管出血或者血液因受寒还来不及自我调节,在粗糙细小的动脉内减速形成血栓,造成脑血管堵塞或心肌梗塞,由此引发死亡事故。
“这段时间,有心脑血管不适的员工一定要重视,平时多加强锻炼,禁烟戒酒,清淡饮食。”何正统说,“但是万一不幸发生了,死者家属和企业主就需要正确面对。”
现在,很多务工人员在发生事情之后,第一反应不是找有关部门,而是喜欢找老乡,一拉就是几十个、上百个,并且还把老人抬出来,大闹企业。
另一方面,有些企业主在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后,态度非常强硬,这样不但于事无补,还容易激化矛盾。比方说在这起工伤事故的调解过程中,何某就要求死者家属必须走司法途径解决,声称法院判决赔多少就赔多少。而此时,死者的尸体还在殡仪馆的冰柜里,一天就要80元。
如果企业主何某就这么说说还是可以理解的,可是有的企业主还以打官司来威胁务工人员,称就算官司一审判下来,还要上诉、申诉,因为企业主拖得起,死者家属拖不起。
作为死者家属,最怕的就是打官司,因为打官司不但花钱,还要耗时间、精力,务工人员都耗不起。因此,很多务工人员都宁可只拿一半补偿就算了。
对此,何正统劝告务工人员,社会已经筑起了多道保护务工人员权益的阵线,在发生工伤工亡等事情后,务工人员首先可以找镇街调解委员会,由第三方介入调解,调解不成的话,可以找劳动部门做工伤认定。工伤认定等做好后,如果不服的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还是不行,可以诉诸法院。
何正统说,他想对务工人员说,出了事故以后,一定要相信政府,不要采用过激行为,不要自己拉老乡去强行索讨,万一产生人身伤害等新问题的话,还会有理变成无理,触犯法律。如果经济困难,厂方态度强硬的话,政府可以提供免费法律援助,由律师免费出面为打工者帮忙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