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杭州1月18日讯(记者 余勤 通讯员 颜新文) 浙江省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于1月17日至18日在杭州召开。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保持党的纯洁性的极端重要性、紧迫性,切实把保持党的纯洁性要求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做好保持党的纯洁性各项工作。在巩固中提高、在创新中推进,全面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深化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进一步推进反腐倡廉体制机制创新,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迎接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任泽民代表省纪委常委会作工作报告。省纪委常委会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去年,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强化监督检查,在全力保障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上取得新成效;深化作风建设,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上取得新进展;完善惩防体系,在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上取得新突破。突出重点,大胆创新,认真落实中央领导重要批示精神,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深入推进;全面建设村级(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形成省市县乡村五级公共服务体系;全力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进一步规范了权力运行,提升了我省反腐倡廉工作的影响力和整体水平,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认可。
会议强调,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严明党的纪律、维护政令畅通为首要任务,加强对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以“振奋精神、狠抓落实,强化服务、助推发展”为主线,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要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统筹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要以深化专项治理为抓手,切实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会议要求,要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强化忠诚意识、公仆意识、敬畏意识、廉洁意识和纪律意识,努力保持思想纯洁、队伍纯洁、作风纯洁和清正廉洁。要大力弘扬奋发进取精神和求真务实作风,全面完成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要巩固深化学习实践活动和主题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要以各级纪委换届工作为契机,大力推进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要坚持从严管理、从严监督,进一步树立纪检监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会议传达了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通过了浙江省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全会审议的工作报告和浙江省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决议。
省纪委委员,未担任省纪委委员的省监察厅副厅长,省委巡视机构,市、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等有关单位负责人,40名省十二届党代会代表参加会议。中央纪委有关方面同志到会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