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关键的问题是官员有没有“公款喝茅台”,谁能看得见?在政府支出不透明、政府支出不受监督的情形下,禁喝茅台也好,禁“公款纵酒”也罢,都是一句空话
1月17日,《人民日报》刊发第二封读者来信,继续对“公款纵酒”现象提出批评。人民日报并配发题为《整治公款纵酒刻不容缓》的评论,指出:“这种白吃贪喝、胡吃海喝的不良之风,犹如一个巨大的黑洞,吞噬着党员干部的良心,吞噬着党的优良传统,吞噬着国家的财富,吞噬着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和感情!”
但整治“公款纵酒”,说着容易做着难。日前上海两会上,多位人大代表建议公款消费不准喝茅台,茅台股价因此应声下跌。但也有网友质疑道:“不许喝茅台,许喝五粮液吗?”其实问题倒不在喝茅台还是喝五粮液,问题在一顿饭的支出应该定在什么样的标准;问题也不仅仅在标准上,更关键的问题是官员有没有“公款喝茅台”,谁能看得见?在政府支出不透明、政府支出不受监督的情形下,禁喝茅台也好,禁“公款纵酒”也罢,都是一句空话。
“整治公款纵酒”要落到实处,必不可少的条件是财政公开。尽管在财政公开上不论是中央机关还是地方政府部门近年都取得了明显的进步,但毋庸讳言的是,目前多数政府部门的所谓“三公公开”都有嫌抽象而不具体。公开不具体,事实上与不公开无异,因为在“不具体”的情形下,公众对政府三公支出的真相就依然无从捉摸。支出公开应该“具体”到哪一步?以公款招待为例,就要具体到单次的招待,包括日期、事由、地点、多少人参加、总共花了多少钱,都一一列明。只有如此具体了,公众与人大对政府支出的监督才有了实现的条件。
“整治公款纵酒”要落到实处,还必须改革现行的公务接待制度。有人主张取消公务接待,让公款吃喝失去“合法性”,这种主张或不免矫枉过正,但对现行公务接待进行改革,比如规定“接待”仅止于提供服务、提供帮助的层面(如代为购买工作餐、代为联系住宿,费用则按“谁消费谁支付”的原则负担),则不无可行。其实现行的公务员差旅费报销制度中的交通、食宿补贴正是建立在“谁消费谁支付”的原则基础上。果能如此,不仅将在很大程度上抑制公款吃喝,也将让下级部门免于接待之苦,也免于部门资金因公务接待捉襟见肘。
“整治公款纵酒”要落到实处,惩罚手段不可少。必须将“公款纵酒”上升到“腐败”的高度进行定性,而不是以“作风”等字眼轻描淡写;必须让敢于触线者付出足够高的代价,而不是以“通报”、“警告”、“记过”、甚至“免职后又复职”等无关痛痒的方式轻轻放过。鉴于公款吃喝的隐蔽性,还应该鼓励有奖举报,发挥群众作为“无所不在的眼睛”的作用;鼓励公民以发微博等网络方式,对公款吃喝行为进行曝光。
只有具有了上述三个前提,整治“公款纵酒”才有望令行禁止、取得成效。据青年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