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和政治伦理角度看,希望凭借“领导带头”来“消除基层公务员不敢休假顾虑”,也明显存在伦理上的悖论
针对大部分公务员处于亚健康状态,广东省人大代表陈宗文等10名人大代表建言,领导干部、尤其是省市领导应带头休“带薪假”,积极鼓励和支持其他公务员休假,以消除基层公务员不敢休假的顾虑。据悉,广东省直机关副处以上干部,高血脂、高血压检出率高达49.5%和34.6%。(1月18日《广州日报》)
《小康》杂志不久前发布的调查显示,在目前在我国,“带薪休假”执行最好的正是“行政机关”,比例高达98.2%,而最差的则是私企,比例只有60%。在这样一种全社会的“带薪休假”执行状况背景下,“消除基层公务员不敢休假顾虑”之说,无疑显得有些无的放矢。
当然,应当承认,就公务员内部而言,相对于领导,基层公务员可能确实存在“不敢休假”的情况,并且,“大部分公务员处于‘亚健康’状态”,也确实是一个事实。但问题是,“敢于休假”当真就是能帮助公务员摆脱“亚健康”的有效办法么,或者,“不敢休假”当真就是“亚健康”的主要原因?事实恐怕并不尽然。
众所周知,“三高”之类疾病,通常被称之为“富贵病”。导致这种疾病的,除了缺乏休假、锻炼等因素之外,其实主要还是由不健康的生活方式,如饮食习惯所决定的。这正如有健康专家指出的,“应酬过多、饮酒过度”、“粗粮吃得少,山珍海味吃得多;青菜吃得少,大鱼大肉吃得多”。而非常不幸的是,时下我国的公务员,恰恰正是一个“应酬多”的群体,每年公款吃喝招待规模高达千亿。因此,将“鼓励和支持公务员休假”作为解决“亚健康”的方案,其实并不完全对症,更不可能药到病除。
此外,还要看到,从法律和政治伦理角度看,希望凭借“领导带头”来“消除基层公务员不敢休假顾虑”,也明显存在伦理上的悖论。因为这里实际上隐含的潜台词是,“休假”之类福利享受,“领导”实际处于更优势优越的地位,惟其领导带头享受了,基层公务员才敢于跟进,否则,后者一般都是“不敢”的。如此领导“先基层公务员之乐而乐”,或许确实反映了某种社会现实,但它显然并不符合“人人平等”的法律原则,更违背“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的干部行为伦理。如果“带薪休假”是法定必须落实的平等权利,又何须何必“领导带头”?据青年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