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文胜,男,1970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于1988年参加法院工作,历任法警、书记员、审判员、执行员、副庭长,现任温州市瓯海法院三溪法庭庭长。
参加工作24年来,黄文胜在基层法庭工作16年,不管岗位和角色如何轮换转变,始终秉持服务人民的热忱,坚持公正司法的理念。曾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二等功,多次获得嘉奖、争创人民满意活动先进个人、司法职业道德标兵、全省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全市法院十佳优秀调解能手等荣誉称号。在担任三溪法庭庭长期间,三溪法庭荣立团体三等功一次,多次获得区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区十佳政法单位、市政法先进单位等荣誉。
以身作则,践行职责作表率
作为一名庭长,黄文胜处处为干警做表率,凡要求干警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凡要求干警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他在工作中做到科学管理、合理放权,既把好案件质量关给予业务指导,又不影响法官独立办案,而且坚决抵制人情案、关系案和金钱案。他用自己言行来影响着庭里的干警,尽心尽责。为保证干警的廉洁性,成立了办案经费监督领导小组,对当事人的钱物、诉讼费收和退、当事人款项领取等进行监督,杜绝挪用当事人款项现象的发生。多年来,关于法庭干警违法办案,徇私枉法,裁判不公等违法行为群众均没有反映,法庭的廉政工作取得突出成效。
倾心调解,构建和谐司法
“黄庭长办案不会徇私情,存私心,他经手的案子我们双方都很满意!”这是一位当事人对他的评价。在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过程中,黄文胜注意到原告、被告对彼此仍然有留恋,彼此还存有感情,就分别和他们交心谈心,从原告处得知,因被告赌博劣行屡教不改,她心灰意冷才提出离婚。经过几个小时的真诚交流,原告终于答应再给被告一次机会,使这场离婚纠纷最终有了圆满的结局,当事双方大为黄文胜的热心劝解感动。在他20多年的司法工作生涯中,剑拔弩张的邻里一笑泯恩仇、对簿公堂的夫妻破镜重圆的类似案件不胜枚举。近五、六年来,他所经办的数千案件,无一上诉、信访、上访;他所经办的案件调撤率均达90%以上,真正构建了和谐司法。
执着奉献,践行司法为民诺言
切实维护好、实现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是司法为民的应有之义。他总说:解决纠纷宜早不宜晚,早一日解决纠纷,就能早一日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黄文胜同志工作从来就没有八小时的概念,加班熬夜那是常有的事,他坚持能一次性解决的事情,决不让当事人来法院两次。专心于工作的黄文胜同志,经常忘了时间,从未下班时间到了而中断手头的工作,即使其他人提醒了,他也只是摇摇头,“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好不容易有一点进展了,不乘胜追击太可惜了!”因此,饿着肚子把案件调解完,在他是很平常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