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公司非法制售“农药废渣盐”案件,近日在安徽省阜阳市颍泉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非法制售“农药废渣盐”14000吨,流入全国12个省、市盐业市场,部分“农药废渣盐”冒充食盐流向餐桌。那么,有没有“农药废渣盐”流进我们浙江省呢?昨天,浙江省盐务管理局盐政处负责人告诉记者,我省未发现“农药废渣盐”,市民可放心用盐。
省盐务管理局盐政处处长王俊华介绍说,“农药废渣盐”是企业生产除草剂“草甘膦”所产生的废渣盐,属于“工业副产盐”,主要用于皮革、印染等行业,如未经处理,有一股强烈的刺鼻味道。
经中国农业大学分析与环境毒理实验室检验,“农药废渣盐”中的农药“草甘膦”含量高达55毫克/公斤,类似于奶制品中的“三聚氰胺”,明显高于美国、欧盟、日本农产品贸易每公斤20毫克的安全标准。安徽阜阳目前未发现因食用“农药废渣盐”而产生的病例,但有专家认为可能会有潜在性危害。
“浙江市场是安全的,未发现有生产销售‘农药废渣盐’的违法行为。”截至发稿时,我省盐务部门还没有收到江苏或安徽盐务管理部门发出的协查令。“‘农药废渣盐’流入浙江市场的可能性极低。”王俊华说。
不过,浙江有个别企业也曾经在“工业副产盐”上动过歪脑筋。2005年,我省曾严肃处理过类似案件。一家企业将“工业副产盐”制作成一种叫“海水晶”的物质,卖给从事海水产品批发生意的老板,用于海水产品的暂养。案发后,我省盐务管理部门立即联系质量监督部门前往查处,责令这家企业停产。
此后,为了彻底杜绝此类现象,省盐务管理局于2008年9月出台了《浙江省工业企业综合利用资源加工制盐管理办法》,规定“工业副产盐”销售必须在包装上醒目标注“禁止食用”字样,包装物料由省盐务管理局统一监制。同时,“工业副产盐”的销售和使用必须在盐业主管部门的严格监管下进行。据了解,此规定出台后,我省还未发生过违法违规使用“工业副产盐”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