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2月6日电(记者 方列)很多在医院看病的患者都不会注意,自己用完药后的包装盒去了哪里。事实上,这些看似无用的废药盒在假药贩子眼中却是宝贝,甚至不惜高价收购。2月1日,杭州市检察机关对两名涉嫌回收倒卖废药盒的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此前,公安机关在全国开展打击制售假药犯罪专案集群战役中,缴获假药及商标标识按照正品价值计算超过20亿元。在废药盒的背后,隐藏着一条庞大的假药产销链条。
药品包装盒牵出全国特大假药案
2011年7月20日,浙江省金华市公安机关在例行检查中,发现有一出租车乘客携带大量药品包装盒。警方据此线索进行缜密侦查、深入查证,发现一个涉及浙江、北京、上海、广东等地的制售假药犯罪团伙。此后,各地公安机关也陆续侦查发现一批制售假药犯罪案件线索。
2011年11月17日,随着公安部经侦局统一指挥全国29个省(区、市)170个地市公安机关16000余名警力集中行动,“7·20”系列特大制售假药案集群战役实施统一收网。当日各地破获案件128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776名,打掉制售假药犯罪团伙350个,捣毁制假售假窝点1406个。
统一行动中,全国公安机关缴获的假药主要包括:假冒进口处方药;国外药厂生产、未取得我国药品准入批号的抗肿瘤药;假冒生长激素多肽类药物;治疗肠胃病、妇科病、心血管疾病等常见多发疾病的常用药。
警方侦查发现,犯罪分子制售假药不择手段:收购真药包装材料等,利用低档原料药、盐水、过期药等自行灌装、勾兑、改批号,生产假药;为增强药效,添加国家严令禁止、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醋酸泼尼松、布洛芬等化学成分;伪造批文生产假药;在生产假药的同时,以来料加工方式生产假药赚取加工费;利用价格较为低廉的药品重新包装,冒充价格昂贵的进口药销售。
经药监等有关部门鉴定,这些假药危害十分巨大,无任何疗效,轻者贻误治疗,重者引发其他疾病,甚至危及生命。如不法分子在假药中添加的双氯芬酸钠、醋酸泼尼松、布洛芬等化学成分,具有成瘾性,短期内貌似对某些病症有疗效感,长期使用易引发向心性肥胖、骨质疏松、糖尿病、胃及十二指肠溃疡等病症,甚至导致死亡。
药品包装、回收、流通环节乱象丛生
据公安部经侦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制售假药犯罪已经形成“产、供、销”一条龙犯罪产业链条,制售假药犯罪地域特点明显,同乡之间通过亲属关系“以老带新”逐渐发展;各制售假药犯罪团伙之间“结帮不结伙”,既相对独立,又相互联系,在制售假药相关资源、价格上做到沆瀣一气;为逃避打击,犯罪分子利用QQ、MSN、Hotmail等网络通讯工具进行沟通、洽谈,将假药伪装后通过物流公司等运输。还有不法分子长期通过路边站牌贴广告、走街串巷等收购真药包装盒,自行生产假药或出售给生产假药的不法分子。
金华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副支队长蒋益群告诉记者,根据警方调查,一些不法分子专门从医院收购药盒,而各家医院在这一环节上几乎都没有采取任何防范措施。最高的一种进口药的药盒能卖到2000元。据犯罪嫌疑人李某称,他们每个月要回收辉瑞公司生产的一种药品包装盒、瓶1万多套。而据辉瑞公司反映,该种药品每个月在浙江全省销售量不到20万瓶,就李某一个团伙回收的比例就在5%—10%之间。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警方调查,网络以及一些不法药店、诊所已成为假药主要流通渠道。其中,网络兜售假药情况突出,竞价排名、论坛、广告等往往成为不法分子的帮凶。
公安部经侦局知识产权处处长王志广介绍,在药品生产上,一些药厂承接假药“来料加工”。一些非法窝点、“地下药厂”几乎完全脱离控制。另外,许多药品交易会、保健品交易会也疏于监管,不法分子便混迹其中散发名片传单,串联假药生意。多名犯罪嫌疑人交代,“干了这么长时间,从来没有人管过我们。”
打击假药犯罪亟待提高犯罪成本
“现在的假冒伪劣犯罪不是单线的,而是网状的,是相互交叉的结构。打掉一个假药生产商,且马上会有其他生产商上来补充。这就要求公安机关同样也要动用网状的、全国集成的打击方式。”王志广说。
公安部经侦局副局长高峰说,目前我国刑法以及附加刑的惩处力度不够。在国外,一旦有这种犯罪记录,贷款、就业等都会受影响,而且终身实行行业禁入,所以这个犯罪成本是很大的。而我国本来刑法规定的量刑标准很低,很多犯罪分子心存侥幸,在审讯时拒不交代,因为他们知道如果把行业里的潜规则全说出来,出狱后的财路就断了。因此要加大刑法的惩处力度,并引入附加刑。
也有专家认为,由于从事假药犯罪的大部分都是个体经营户,对信用、贷款等依赖程度很小,因此,单纯借鉴国外的打击手段效果有限。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曲新久认为,“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在监管和执法方面应加强创新,摧毁假药完整链条,增加犯罪成本和‘入行’难度。政府监管要情报互通、信息共享,药品企业则可从生产技术上加大防伪力度,例如针对包装材料回收严重的药品,将包装改为一次性,加大犯罪分子制售假药生产环节和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