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秋季开始,浙江全面推行“公办不择校,择校找民办”。今年起,浙江要全面推行义务教育中小学“阳光招生”,公办中小学择校率坚决要降到5%以下,或做到大幅度下降,坚决落实公办中小学择校与收费完全脱钩的规定。浙江省教育厅负责人解释说,这意味着,“择校费”今后将彻底退出历史舞台,公办学校在核定的班额内,如有多余学额,一律通过摇号确定招生名单。
择校费不可能一“取”就“消”
钱报网网友百文不如一剑:取消择校费的出发点绝对是好的,但这个政策的落脚点却未必能如众人所愿,因为类似的政策措施在其他地方实施早已不是一年两年了,其效果并不明显,有的甚至还碰了不大不小的软钉子,最后的结果是,收取择校费的现象愈演愈烈。是啊,如果“择校费”这个顽疾能靠发一两个文件就能解决,天下还有什么解决不了的问题呢?事实上,上面的政策到了下面,一些人总能找到相应的对策,政策不允许的东西,总能换个马甲以换汤不换药的形式继续存在。我想,如果不彻底解决教育资源失衡问题,不大力惩戒利益驱使下的违规行为,择校费的问题就禁止不了。
钱报网网友朱虹瑛:早在2005年,教育部就曾表态“择校”将在三年内终结,时至今日依然只见楼梯响,不见人下来。浙江今年取消择校费,拿择校费这个顽疾开刀,就像给病入膏肓的教育不公平打了一剂强心针,值得期待。实际上,目前各校财政投入差距不大,问题在于共享优质教师资源“软件”上,铲除择校费积弊在于均衡教育资源配置,在硬件设施先行一步的背景下,要想取消择校费,不妨在教师投入上下功夫,使教师资源真正在校际之间流动起来。均衡了教育资源配置,家长和学生们不想择校,没必要择校,取消择校费才可能退场。
配套政策很关键
钱报网网友谢庆富:如何保证取消“择校费”后的摇号确定招生名单公平、公正?在教育主管高调宣布取消“择校费”的情况下,若是还有学校变相收取费用招生,会有哪些处罚手段,处罚力度有多大?教育主管部门一直严禁学校乱收费,学校一直乱收费,主要原因在于所谓的严厉处罚就像过家家,“雷声大,雨点小”,甚至“光打雷,不下雨”。倘若教育主管部门依然暗中保护和庇护学校乱收费,那么我们有理由相信,即将推行的“阳光招生”命运堪忧。至于事实如何,只有拭目以待了。
钱报网网友英洪波:取消择校费真是一件大好事,老百姓肯定会举双手赞成的,可是要这铲除多年形成的顽疾,仅凭教育厅的一纸规定显然是不现实的。很多单位历来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试想一下,那些利益受损的学校肯定不会善罢甘休的,明里不收暗里照收,当面不收背后还收,家长敢不配合吗?因此,制定相应的配套措施不仅有必要,而且还要有策略才行。只有建立完善的配套政策,才能使这项工作得到最有效的贯彻执行,不然,只会是“一阵风”。
取消择校费不是根本之道
钱报网网友小芋艿头:不同学校教学质量参差不齐的外在因素以及父母们望子成龙的内在因素共同催生了“择校费”、“学区房”这样的事物。有经济条件的家庭可以通过交择校费或者购买学区房把孩子送进好学校。而留在教学条件相对较差的学校的孩子并非个个都心甘情愿,或许只是经济因素让他们“被迫”接受了现实。允许“择校费”、“学区房”现象的存在,就是默许了这样一种社会不公正,即:经济条件的差别可以成为一个人受教育条件差别的决定因素。我们或许可以通过取消择校费在一定程度上弥补这种不公正,但是有钱人仍然可以通过购买学区房来达到目的,而这种市场行为将是行政无法干预的。我认为解决就学问题根本之道还是要通过提高每一所学校的教学质量,做大这块蛋糕,让每一个孩子都有公平的机会接受良好的教育,心甘情愿地留在户籍所在地的学校。
钱报网网友孙维国:关于择校费,实在是个“老话题”,其中弊端已经说烂了。实际上,不仅是教育部多次表示要治理择校费,社会各界也纷纷对择校费进行了一次又一次的“口诛笔伐”,家长、学生更是对此“恨之入骨”,许多老师也明确表示反对择校费,然而,多年过去了,饱受诟病的择校费不但没有丝毫收敛,而且更严重、更普遍,价码也不断提高。择校费如此坚挺强悍,根源人所共知——应试教育。虽然素质教育已经喊了多年,为学生“减负”社会也多有呼吁,但成绩仍是压倒一切的教育衡量指标,为了取得好成绩,只要有条件的都会自然而然地为孩子选择好学校,于是,重点学校、重点班级仍然遍地开花,择校费自然也深深扎根在应试教育的肥沃土壤上“生长茂盛”。至此,如何才能彻底取消择校费?不言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