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问责的不同理解,迫切需要在制度层面得到统一。现在问责已经成了共识,问责的制度建设也应该跟上。如此才有可能结束问责的理解之争,不至于每一次官员复出都这么撩拨民心。
2010年11月15日,上海静安区一栋居民楼发生大火,造成58人死亡。当时的静安区区长张仁良、副区长徐孙庆被相继问责免职。近日有消息称,张仁良已出任新疆喀什地委副书记,徐孙庆出任上海申江两岸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月7日《南方都市报》)
对于张、徐二人的复出,问一下民间,很多人认为当初是一种假问责。但如果问一下体制内的,有很多人则认为,这样安排已经体现了问责,而且问责力度还不能算小。
张仁良大火前担任静安区区长,可以说,大火的发生已经打断了张仁良的正常仕途发展,对个人前途已经产生了实实在在甚至可以说巨大的影响。这也是官方语境认同已经对张仁良进行了问责的原因。
而在民间理解中,既然是问责,那就要真刀实枪,不但要免去现任职务,而且个人的政治前途也应该就此结束。即使后来东山再起,那也应该做出巨大贡献,有再起的充分理由。如果张仁良官降三级,在一个街道的位置上埋头工作多年,做出了巨大贡献,这时候出任现在位置,不仅不会有舆论反对,而且大家会认为这体现了官员问责机制的成效,这样的官员不仅可以复出而且可以提拔。可现在张仁良级别没变化,只不过是从东部到了西部,这给人心理上带来了不快。
现在看来,官方对于问责的理解与民间对问责的理解有着很大的不同。官方有时可能也很无奈,明明对官员进行问责了,怎么民间依然不依不饶,非要一棍子把人打死?而民间也很生气,既然声称对官员进行问责了,为什么时间不长又出来做官了,而且级别不变?张仁良复出引发的争议,更多是官方和民间不同理解产生的习惯性碰撞而已。
理解不同,一定程度上源于定义不准。《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明确了官员问责的情形、方式及适用,公布了实行问责的程序,但对于什么样的错误应该怎样问责,问责到什么程度,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可以复出,或者规定语焉不详或者根本没有规定。这一情形下,问责和复出更多的是看各地的理解。问责的主观性,也给一些地方假问责提供了空间,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官方和民间认识的对立。拿张仁良来说,恐怕也不能说没有问责,但这样的问责,在民间看来显然是不够的。
对于问责的不同理解,迫切需要在制度层面得到统一。现在问责已经成了共识,问责的制度建设也应该跟上。如此才有可能结束问责的理解之争,不至于每一次官员复出都这么撩拨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