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听说有‘爱情保险’这个险种,我想咨询一下具体情况。”情人节前这几天,泰康人寿浙江分公司业务部的工作人员张民接了不下20个这样的咨询电话。
“来咨询‘爱情保险’的基本都是处在热恋期的青年男女,他们觉得情人节送玫瑰、巧克力之类的落了俗套,不如送份保险,给爱情买一份保单。”张民介绍说,他们公司的“爱情保险”,实质上是一份夫妻捆绑保险,是个养老与保障兼顾的终身保险险种,在婚姻生活中发生诸如离婚、大病、一方过早去世、年老而收入下降等保单约定的风险事故,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可以通过领取保险金避免陷入经济困境。
“这个险种的名称比较噱头,但和很多人认为的‘给爱情加个保险’其实不是一回事。”张民说。
28岁的林康就是冲着“爱情保险”的名头来的。林康和女友已经相恋3年,但暂时还没有结婚的打算。“我就是想给她吃颗定心丸,证明我对她真心不变。”打听了“爱情保险”的具体内容后,林康有些失望:“原来这个险不是保证不分手啊?”
据了解,如今国内市场上不少以“爱情保险”、“婚姻保险”为卖点的保险产品并不能保爱情,只是在爱情名义下的常规寿险。泰康人寿保险产品设计部的相关人士表示,“爱情保险”是专门针对夫妻或家庭的风险保障需求而设计的人身保险产品。从保险责任范围来看,基本都属于以夫妻或者全体家庭成员为联合被保险人的人寿保险、重大疾病保险或年金保险类的产品,有的还辅以意外、医疗等方面的保证。
“这样的保险产品往往只限于合法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为自己、配偶或家庭成员购买,恋爱中的男女由于相互间一般不具保险利益,也就不能购买这类保险产品。”保险业资深法律人士彭先生表示,“更何况,‘爱情保险’也不是保证爱情之花常开不谢,就算是夫妻投保,一旦离婚,保险公司也可以将一份保单变成两份,两人可分开继续投保。保险公司的这个设计,也很明白无误地告诉大家,保险可以保财产,但不能保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