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子来上个网能出什么事?一直以来,缙云县五云镇的中百网吧老板都是这样想的,可2月5日那天凌晨发生的一起悲剧,让他得到了教训。15岁少年小陈从网吧跑出后,在河里溺水身亡。为此,他向孩子的父母赔偿15.5万元。
从冰冷的河水里拖出孩子
“喂,五云镇步云桥好溪河中有人溺水,你们快来看看。”2月5日凌晨1点左右,缙云消防大队的报警电话骤然响起。接到报警后,消防大队立即出动了1辆抢险救援车和7名消防官兵赶到了现场。
“当时的河水刺骨冷,幸亏桥墩边上有个平台。”负责救援的消防兵刘汉城介绍,当时天很黑,只能看到距离步云桥下方水面20多米处有一名少年浮在水面上,头部露在水上,于是他快速游到溺水者身边,将救生圈套在少年的身上,把他拉到了桥墩平台上,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120”赶到后,将溺水者送到医院抢救。
当天早上,刘汉城从医字得知,自己冒着严寒救上岸的溺水者最终因抢救无效死亡。“太可惜了,这么好的一个花季少年就这么走了。”
在楼梯上和父母一别成永别
溺水的少年姓陈,是缙云五云村人,今年才15岁。
小陈沉迷于网络游戏,经常泡在网吧里。前一天晚上,趁父母已经熟睡,小陈又偷偷跑去网吧玩游戏。
半夜里,小陈父母醒来发现儿子不在家。“肯定又去网吧了!”小陈父母决定去网吧把儿子带回来。
在镇上的网吧挨个儿找,0点12分,小陈父母在县城十字街头的中百网吧找到了儿子。判逆的小陈不愿意回家,跟父母吵了起来,转身跑下楼梯。
“我看着他过了桥,跑上楼喊他爸,下来的时候已经不见他人影了。”小陈妈妈说,他们沿着河两边找,都没有找到儿子。
0点58分,他们接到了派出所打来的电话,儿子找到了,可惜已经溺水身亡。
经过4次调解网吧老板认错
“如果不是这家网吧一次又一次地允许小孩子上网,我儿子就不会出事!”小陈父母悲痛欲绝。他们认为,网吧放任未成年人上网,违反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对小陈的死负有一定责任,理应作出赔偿。
网吧老板却不能接受:“你们的儿子又不是死在我网吧里,他离开以后才溺水的,跟我有什么关系。”
小陈父母多次找网吧老板讨说法,每次都被老板推脱得一干二净。
此后,由当地文化主管部门牵头,多个部门参与了这起案件的调解。
“你们去看看,镇上哪个网吧没有未成年人?”网吧老板一开始抵赖,坚决不承认违规。“你让未成年人来上网,还纵容他们过夜,是要被吊销许可证的。”文化部门工作人员的话,使老板有所反省。通过4次调解,老板最终承认自己确实违规,并愿意为此承担相应责任。
2月10日,在调解室里,网吧老板拿出了15.5万元,真诚地向小陈父母表示歉意。“以后我肯定不会再让未成年人来上网了,叫他们回家好好读书。”
小陈父母抹着眼泪,接受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