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执政为民的理念真正深入“官心”,权力运行机制健康,监督问责机制健全,问责规定得以落实,干扰法院执行的权力磁场逐步被法律制度的力量消解,那么民告官案件执行难现状就会有所改变。
2月21日上午,行政诉讼法修改建议稿形成。在专家论证会上,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最高人民法院有关人员出席并听取了专家的意见。针对民告官案件难执行的现象,建议稿对拒不履行判决的行政机关加大了处罚力度。行政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拒绝履行赔偿的,法院可以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账户内划拨;账户存款不足以划拨的,可以直接查封、扣押和拍卖该机关财产。(2月21日《法制晚报》)
众所周知,法院判决本应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特别是行政机关更应该配合执行,维护政府公信力。行政机关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损害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伤害了司法权威。
行政诉讼法修改建议稿直面民告官案件执行难的现象,对拒不履行判决的行政机关加大了处罚力度,行政机关当老赖将面临财产查封、扣押、拍卖的严厉处罚,有利于督促被执行的行政机关履行义务,增强执行威慑力,消除机关老赖们的侥幸心理与对抗情绪,维护司法公信力。
但是,换个角度看,民告官案件执行难,除了法律不健全,处罚力度不够以外,更重要的原因在于,不少执行难的案件背后闪动着权力的魅影。由于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作怪,权力干预法院执行的情况不在少数。
法院虽然具有独立审判权与执行权,但在现实制度语境下,对于涉及行政机关的案件,法院执行总是顾虑重重。因此,除了完善行政诉讼法,对拒不履行判决的行政机关加大处罚力度,授予法院查封机关老赖财产的尚方宝剑以外,关键要斩断非法干预法院执行的权力黑手,把权力关进法律制度的笼子。
为了打破法院对民告官案件执行难的僵局,不少地方都在想办法,有的地方实行“一把手包案制”,效果立竿见影。河南柘城县委拖欠当地群众8年之久的印刷款执行案,市委书记一个电话就解决了。毋庸置疑,一把手“包案”执行,切切实实啃下了一批难案,但是,这并非法院执行案件的正常路径。面对那么多难啃的机关老赖,领导不可能一一包办。
治病先要探源,权力干扰造成的法院执行难,到底难在何处?从长远来看,法院摆脱束缚,面对民告官案件也能一视同仁,才是治本之策。但是,在当前制度语境下,要做到这些并不容易。退而求其次,加强权力约束,减少权力对法院办案的干扰,督促“官”遵纪守法,是现实选择。比如,河北省曾发文严查党员、公务员非法干预法院执行,显示了权力自觉意识,对非法干预法院执行者具有警示意义。如果执政为民的理念真正深入“官心”,权力运行机制健康,监督问责机制健全,问责规定得以落实,干扰法院执行的权力磁场逐步被法律制度的力量消解,那么民告官案件执行难现状就会有所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