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浙江网2月23日讯(通讯员 郑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制定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将于3月1日正式施行。近期,柯城区司法局认真组织学习,深入领会办法精神,严格对照办法规定,积极做好实施准备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增强学习《办法》的主动性。区司法局及时制定了学习计划,将《办法》印发给每个司法所工作人员,并组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对《办法》进行全面学习和重点分析解读,详细说明最新规定,形成培训笔记,保证了对《办法》的深入理解。同时,通过普法网站、微博、法制宣传车等形式,向乡镇、街道有关人员和群众宣传《办法》,提高知晓率和自觉遵守的主动意识。
二是结合实际,增强履行社区矫正职责的针对性。根据《办法》精神,结合柯城区自身实际,进一步明确了社区矫正日常工作应由司法所承担,同时大力加强司法所人员、经费和装备保障力度。做好对社区矫正人员接受监督管理、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等情况的及时考核、指导社区矫正小组开展工作、做好期满解除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的衔接等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确保履行好职责。
三是加强协作,增强与其他政法部门的联动性。积极强化与法院、检察院、公安等政法部门的沟通协调,构建社区服刑人员信息共享平台,推进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实现数据动态共享。与各部门联合建立反应迅速、协调联动的处置机制,提高应急防范能力,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为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