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浙江网2月24日讯(通讯员邢启阳、王伟)“大姐,我知道这个事情对你的打击很大,但是出了这样的事情谁也不想,我也是为人父母的,很明白你现在的感受,女儿受到伤害,你的无奈、委屈和不甘,我都懂,但是父母是孩子的榜样,是他们挡风的墙,遮雨的伞,如果一味回避,不寻求正确的途径帮助孩子渡过难关,重新站起来,我们作父母的也愧对他们啊。”这是松阳检察官发给被害人小芳(化名)的母亲的众多短信中的一条,而正是几十条此类温情短信打动了小芳的母亲徐某,她最终决定带女儿回松阳为小芳所受的伤害讨个说法。
事情是这样的,2011年9月初,松阳县院检察官在办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叶某涉嫌强奸陈某的案件中发现,小芳曾被郑某某灌醉后强奸,小美(化名)曾被陈某、刘某轮奸,而公安机关并未立案侦查。由于小芳、小美都是未成年人,慎重起见,承办人员向分管领导,汇报后引起领导的高度重视,认为存在立案监督的情况,并要求立刻寻找相关证人、被害人核实证据。
由于小美系未成年人,且为在校学生,为了将对她的学习、生活的影响降到最低,松阳检察官与学校的校长、老师沟通之后选择便装到学校询问,从下午四点到晚上八点,当笔录做完已是满天繁星,顾不上饥肠辘辘,检察人员一再鼓励小美放下包袱,认真学习,争取考上大学,小美的眉头舒展了,少女的灿烂开始重现。本以为事情进行的很顺利,但是联系小芳时却受到了阻扰——小芳被强奸后,不敢声张,但还是被母亲王某(化名)知道了,王某伤心之余担心女儿再受到伤害,于是将女儿转学去了她工作的外地,当检察人员联系到她的时候,王某拒绝配合,表示不希望她女儿再次回忆沉痛的过往。可是,松阳检察官并没有放弃,电话里被回绝之后,一条条温情短信开始连续发到徐某的手机上,开始,徐某不回,检察官没有泄气,不断发送着温情的短信,王某终于回复了一条短信,但是顾虑重重。检察官看事情有了转机,就在短信上从为人父母对子女的教育到讲解追究犯罪的流程再到保护子女的方式,事无巨细,一条条温情短信终于让王某消除顾虑,坚定了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女儿的信念,并在第二天带女儿回松阳为小芳所受的伤害讨个说法。
核实了小芳、小美的证言,检察人员心里既踏实又悲愤,踏实的是证据确实充分,一定可以维护公平正义,悲愤的是那些花季少女心灵上受到了难以磨灭的创伤。于是,松阳县院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最终,两起三人涉嫌强奸幼女、轮奸未成年少女的特大刑事案件以公安机关立案告一段落,但是,检察人员清楚的知道,肩膀上的责任还很重很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