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决定,结合深化作风建设活动安排,在市、县(市、区)和省直机关部门(单位)领导班子中开展创先争优示范行动。这是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举措,对于深化创先争优活动,推动浙江科学发展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市、县(市、区)换届后,一大批年富力强的干部走上领导岗位,给各级领导班子增添了新鲜血液和生机活力。如何树立新形象、创造新业绩,这是摆在换届后市、县(市、区)领导班子面前的一道重要课题。对于省直机关领导班子来讲,也面临着如何正确对待进退留转,集中精力干事业的问题。这些,都需要我们切实加强党性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和民主集中制建设,着力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思想政治素质。
开展领导干部创先争优示范行动,是深化全省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省突出实践性、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探索,体现了思想性和实践性的高度统一。在市、县(市、区)领导班子中组织开展“摸实情、办实事、求实效”主题活动,其着力点在于推动领导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在直接联系群众、倾听群众呼声中增进群众感情,在为基层群众排忧解难中展示良好形象,在走进矛盾、破解难题中增强执政智慧和领导能力。
在省直机关部门(单位)领导班子中组织开展“强责任、强服务、强效能”主题活动,其着力点在于推动领导干部坚持大局为重、事业至上,增强发展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主动服务基层、服务企业,切实做到“六戒六要”,始终保持昂扬的精神状态。
开展这一行动,关键是领导干部作出示范、见诸行动。各级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抓紧部署实施,注意把示范行动与当前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做到不走过场、务求实效。党委(党组)书记要亲自抓、带头参加,各级领导干部要积极投身示范行动,以自身的表率作用带动广大党员干部围绕中心、立足本职创先进、争优秀,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