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杭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分组讨论市纪委工作报告。
报告总结了过去五年杭州的反腐倡廉工作,也对今后五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过去5年
1062名党员干部被追究刑事责任
报告提到:过去5年,杭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来信来访、电话举报22468件(次),立案4606件,处分党员干部4547人。
其中,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190人,开除党籍1418人,追究刑事责任1062人。通过办案,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49亿元。
规范权力运行,开展“三谈一述”,领导干部述职述廉3.86万人(次)。
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讨论决定和党政主要负责人“五不直接分管”制度。
杭州还成立了全国首家“惩治和预防腐败联合研究中心”,取得了一批反腐倡廉理论和实践研究成果。
报告中说,过去5年,我市反腐倡廉建设更加关注民生领域,着力整治不正之风: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学校违规收费150个,清退违规收费1835万元;
全面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和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共取消项目890个,节约资金3.63亿元。
查纠医药领域问题458个,涉及金额887.8万元,上缴药品回扣1138万元;查处违规涉农收费案件2367件,涉及金额1745万元。
未来5年
深入推进“廉洁杭州”建设
未来5年,积极应对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应对腐败问题与多种社会矛盾相互交织,腐败行为日趋复杂化、隐蔽化、智能化等给反腐倡廉建设带来的新挑战。
未来5年,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不断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深入推进‘廉洁杭州’建设,努力提高反腐倡廉科学化水平,为打造东方品质之城、建设幸福和谐杭州提供坚强保证”。
报告指出:未来5年,要着力解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
包括: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和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等制度规定;
重点防范和治理国家工作人员在公共资源交易、公共产品采购、公共资产管理等领域的利益冲突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利益申报公开、利益回避、利益处理、离职后行为限制、兼职管理、全程审计、举报奖励等制度措施。
探索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公开
与此同时,对党政主要领导的监督也在强化。
重点加强对党政正职权力的制约监督,加强对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权力的制约监督。
探索对决策权进行有效制约监督的方式方法,建立健全重大决策报告、纠错纠偏和责任追究机制。
充分发挥党内民主的制约监督作用,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和我市的“10+1”配套制度。
全面推行党代会代表任期制,健全党代表询问质询、提议提案等制度。
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要全面开展,推进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加大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厂务公开、村(居)务公开和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力度。
积极探索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公开,建立健全与之相适应的官员利益申报公开制度。
【名词解释】
三谈一述:“三谈”是指了解情况谈话、任职谈话、诚勉谈话;“一述”是指述职述廉。
三重一大:指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的制度。
五不直接分管: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物资采购、行政审批和工程招投标。
党内监督“10+1”制度:为了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2005年,杭州市委制定了党内监督10项制度的实施细则,并结合杭州实际,再制定了1项监督制度,简称“10+1”制度。(都市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