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的北京微风细雨,一见到记者,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富润控股集团党委书记、董事局主席赵林中又一次提起本报当年一篇关注被拐儿童的报道。他说:“因为你们的一篇报道,才让我下决心把加大打击拐卖儿童行为惩处力度的建议带到北京去!”随后,全国公安机关以雷霆手段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赵林中也同时入选媒体盘点的2011年十位有影响力的人大代表之一。今年的两会上,赵林中再一次将目光放在了保障未成年人权益问题上。
赵林中,九届、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浙江富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局主席,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14年的全国人大代表履职生涯中,他提交的议案、建议和意见有1000多件,内容广泛,包括法治建设、行政管理改革、企业改革、财税制度、社会保障、教育、文化娱乐等方面。在今年两会上,他一口气又提交了66件议案、建议。其中,对未成年人的权益保障问题,他尤为关心。
在去年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赵林中提交了《关于修改〈收养法〉严打拐卖儿童犯罪的建议》,建议细化法律规定,实行乞讨儿童全国联网公示制度等。今年,他提交了《关于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确保留守儿童权益的议案》、《关于构建未成年人国家监护制度的建议》。
赵林中认为,根据有关调查显示,目前,我国留守儿童数量已达2000万人。作为未成年人的留守儿童,由于父母监护的缺位,他们的受照顾权、生命健康权、受教育权和发展权受到严重的损害,凸现大量问题,影响留守儿童的成长。因此,他建议修改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法》,在法律中明确规定对留守儿童的相关保障机制和法律责任。2007年,《未成年人保护法》开始实施,但随着环境和条件的变化,其中的某些条款也应进行修改。尤其是涉及留守儿童部分,如民工子女若随父母异地上学的相关保障机制和法律责任。在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等各部分内容中,应进一步明确各主体的法律责任,防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空白现象。
赵林中还建议,建立我国未成年人国家监护制度,切实保障留守儿童的权益。他认为,应该从中央到地方,建立起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青少年保护队伍,并赋予其实权,形成一套完整的机构体系。青少年保护机构设立专职监督人员,负责对辖区内的未成年人的监护状况进行监察督促,促使监护人改善监护质量,同时为剥夺监护人监护资格、实行国家代位监护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