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省司法厅的年度工作成绩单上又喜添一个“第一”。在近日公布的省级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优环境促发展”工作评价结果中,省司法厅在61个单位中脱颖而出,一举夺冠。
去年,省纪委、省监察厅、省政府纠风办在全省纪检监察纠风系统、具有社会管理与服务职能的政府部门、具有行政管理与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及所属的基层站所(服务窗口)中,开展“千局万站优环境促发展推进年”活动,全面优化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去年底,这项工作首次试行量化评价。经过自评、复评和抽查等环节,省司法厅在创新平台、服务社会、蹲点调研、监督机制等多个方面表现突出,总分名列第一。
因为在“优环境促发展”等工作方面富有成效,省司法厅还收到省委省政府和司法部领导的肯定批示多达134次。
“窗口”让群众与法律服务面对面
整合资源、创新平台,才能更好地“优环境促发展”。建立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就是我省司法行政机关整合职能资源、夯实基层社会管理基础的一项重大创新举措,在全国尚属首创。去年底,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赵光君在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介绍我省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建设经验,受到司法部领导和与会代表的一致好评。
2009年以来,省司法厅积极整合职能资源,大力推进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截至去年底,我省已建立中心75个,县(市、区)覆盖面已达80%。
赵光君说,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是县级司法行政工作的“龙头”,全省今年要全面推进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力争实现全省覆盖。此外,还要进一步加强对中心运行规律的研究,为群众提供“窗口化”、“一条龙”、“一站式”的法律服务,真正把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打造成为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服务人民群众的“第一窗口”。
“我们要整合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职能资源,集成人民调解、法制宣传、社区矫正等司法行政职能要素,在统一的平台上为群众提供各类法律服务;加强与各类法律服务机构和基层司法行政组织的业务对接,实现服务分解、案件分流;积极引入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集中受理调处有关医疗、交通事故、劳资等矛盾纠纷;协调工青妇、信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在中心设立接待窗口,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要素集成、部门联动’的科学工作体系。”赵光君强调。
厅领导带队掀起“蹲点”热潮
走乡镇、入社区、进企业……2月13日,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李会光带领调研组来到慈溪市,开展为期5天的“改善发展环境”实地蹲点调研。
调研组每天的日程安排得紧锣密鼓。5天里,他们走访了3个乡镇、1个街道、3个行政村、6家中小型企业、3个城市社区和1家农户,并与有关部门和代表召开了5次座谈会。通过“入村进企”式的走访调研,调研组对慈溪市农村基层自治组织工作情况和农民生活情况有了更详尽的了解,对中小企业的生产状况、经营问题有了更全面的认识。
“司法行政机关要积极履行职能,努力为经济社会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李会光在调研时指出,司法行政机关要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积极组织律师开展服务中小企业、服务海洋经济建设系列活动,切实为中小企业克服资金困难、建立完善公司依法治理、科学转型升级和发展壮大等提供法律支持和智力保障,同时要着力构建和深化法律顾问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建设,为我省改善经济发展环境保驾护航。
这次调研活动是省委“进村入企”大走访活动的一个重要部分,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民营经济大会精神,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效能的一项重要举措。
自去年10月份以来,省司法厅以“深入基层谋发展、心系群众惠民生”为主题,由厅领导亲自带队前往各地集中开展创先争优蹲点调研活动,掀起了一股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的热潮,为改善政务环境、政策环境、服务环境、商务环境、法制环境、舆论环境等发展环境起到了有力作用。截至目前,省司法厅已组织30多个调研组深入基层蹲点调研,搜集基层建议150多条,提出对策措施350多条,形成专题调研报告30多份。
完善督导机制当好公正“裁判”
妻子毫不知情、也不在场,丈夫是怎么办出两人共有房产的变卖委托公证的?去年,省司法厅督导组对全省公证行业展开专项督导,在走访某市中级法院搜集相关建议时,大家了解到了这样一个案例。
原来,丈夫赌博输了钱,想瞒着妻子变卖房产。他偷了妻子的身份证,又找了一名容貌相近的女子冒名顶替,一起到公证处办理变卖夫妻共有房产的委托公证。由于公证处工作人员没有看出端倪,丈夫顺利办出了公证,并变卖了房产。事后,妻子把丈夫和公证处都告上了法庭。
对此,经办法官向督导组建议,公证行为应当进一步规范,特别要完善公证事实的核实机制,避免一些别有所图的人员骗取公证的情况发生。“可以对申请人多设置几道检查门槛,比如在难以确认申请人身份的情况下,可增设几个问题,对双方身份、关系或公证事实进一步考察确认,从而提高防骗能力。”法官建议。
像这样富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督导组在这次专项督导活动中一共收集了1600多条。去年5月底到8月下旬之间,督导组对全省11个市的公证工作进行了专项督导,抽查公证机构48个,走访政法委、人大、法院、检察院、纠风办、编制办等外部单位132个,通过广泛深入的调研,了解和发现公证事业发展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加强公证业的管理与监督,推进公证事业科学发展。
省司法厅纪委副书记蔡祥华介绍,自2008年省司法厅党委整合各类监督职能资源,建立督导工作机制以来,厅督导组围绕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中心和司法行政执行力建设,加强工作监督,强化权力制约,先后开展了一系列专项督导、蹲点督导活动。去年,厅督导组还开展了浙江警官职业学院蹲点督导、落实厅党委会议精神、加强监所安全防范等专项督导,并在督导基础上,出台了《浙江省司法厅督导工作暂行办法》、《浙江省司法厅“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浙江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行业行风建设的意见》等规定,为全省司法行政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督导工作受到司法部和省纪委的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