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百名法官进百村、百名法官进百企,百名法官办百案”活动受到金华市委书记陈一新的批示肯定,他认为活动富有特色、富有成效,值得充分肯定,并希望继续深化活动,再创亮点,更好地为金华赶超发展服务。
自2008年以来,金华中院党组牢固树立为大局服务理念,注重前瞻性和主动性,及时了解掌握涉企案件及中小企业运行中的异常情况,强化能动司法理念,密切关注当前宏观形势下当地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现象、新问题,及时出台了意见,协同当地党政部门,有效应对企业资金链断裂、停工、倒闭、逃匿而引发的欠薪、失业、破产、社会动荡等涉案纠纷,依法全力保障困难企业的有效生产力、职工的权益生计和社会大局的稳定,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
服务理念的嬗变
针对当前经济形势下金华市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经营、劳资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金华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建新认为,法院必须改变“坐堂办案”的观念,坚持能动司法,倾听企业呼声,才能把住法院服务发展的最新“脉动”。
2011年10月18日,金华中院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结合两级法院近年来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各项经验以及“三个一百”活动开展实践,出台了《关于为金华市危困中小企业脱困提供司法帮扶的若干意见》,意见共27条,全面为全市危困中小企业脱困提供司法帮扶。
“为将措施落到实处,法院专门成立危困中小企业司法帮扶中心,由院领导担任负责人,涉及中小企业案件审判执行工作的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金华中院民二庭庭长郭召军介绍,司法帮扶中心除了负责制订司法帮扶政策、督促各项帮扶措施的实施,还负责沟通协调法院部门之间的行动,配合政府相关部门落实各项帮扶政策等。
早在2008年,金华中院就从企业资金链断裂引发大量纠纷和民间借贷案件飙升,感受到国际金融危机带给金华民营经济的“寒意”。该院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送了有数据、有情况、有分析、有对策的《关于为金华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报告》。帮助危困企业成功渡过金融危机之后,2010年,金华中院全面分析了全市中小企业创业涉诉情况及原因,提出法院服务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发展的新举措。
在金华中院的部署和带动下,东阳、兰溪、义乌等基层法院立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出台应对措施。义乌法院召开院党组会分析了有关温州等地发生企业主“跑路”现象和经济形势下滑可能引发的有关涉案态势,要求涉企信息情况一周一报,依法审慎采取涉企纠纷的财产保全措施,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坚决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行为,做好涉企服务工作。东阳法院出台意见为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明确要求对因资金链断裂而引发的系列纠纷,既要快审快结,又要运用诉讼调解、案外协调等手段,减少对企业发展的负面影响;对生产经营正常、有市场、有效益,但出现暂时性资金周转困难或涉及担保的企业,通过借力、合力进行调解,并注重调解实效,降低调解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的比重。
紧扣大局的践行
2012年1月29日,武义县委书记陈伟对武义法院妥善化解165件“武义七彩”系列债务案作出批示肯定:县法院妥善化解债务案的做法值得肯定,也有必要认真总结。
2011年,武义七彩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可口西饼屋业主汤克其、叶若玲夫妇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举债外逃,引发90名员工到县政
府集体上访追讨欠薪。随后,其他买卖、租赁、金融借款债权人也相继诉至法院。武义法院在提前介入积极配合县政府做好稳控工作、协调处置事件的同时,正确区分刑民关系,对合法债权依法及时受理,充分运用诉前保全、调解、协调、强制拍卖、变卖、财产分配等措施,共审、执结涉及汤克其、叶若玲的债务案件165件,标的2100余万元。
当事各方对案件处理表示满意。
浪莎针织有限公司和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均为金华市上市公司,也是金华法院“三个一百”活动确立的重点服务企业。2011年9月,金华中院在审理楼某与浪莎针织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中,发现两个企业存在合同意识薄弱、证据保全意识不强等问题。审判人员进行深入剖析,为企业如何预防相应的法律风险提出了一系列建议,受到企业的一致好评。
“法院不仅要坐堂问案,更要积极延伸审判服务职能,才能帮助企业防范风险,促进企业的创业创新。”金华中院副院长宋耿金说。
金华中院根据调研中企业对司法的需求,出台一系列应对措施,力助企业渡过“严冬”。全市法院建立危困中小企业法律风险预警机制,对高风险中小企业及时提出法律风险预警,提出切实、可行的风险处置方案;在审判执行过程中发现存在系列案或发生群体性事件等情况的,按照大要案报告制度及时备案,并向党委、政府汇报。
同时,全市法院每季度集中开展一次危困中小企业案件专项清理活动,制订清理方案,做到“三定”(即定承办人、定结案时间、定督办领导),力争在最短时间内清结;开辟“绿色通道”,为危困中小企业诉讼保全、缓减免诉讼费等简化手续,提供便利;建立“全程、全员、全面”调解机制,引入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机构参与调解,对人民调解委员会作出的涉危困中小企业案件的调解协议15日内进行司法确认,为危困中小企业卸下发展包袱。
贴近民生的力举
在帮助企业应对危机的同时,金华两级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辖区内的企业、员工排忧解难,为企业的科学发展创造良好、宽松的环境。
浙江中小企业多为传统家族企业,司法适度介入,可以推进完善企业治理结构和管理创新。兰溪法院通过开座谈会、举办法制讲座等形式,帮助企业规范用工行为,防范和化解劳资纠纷。兰溪法院2011年审结破产案件4件,盘活资产近1.5亿元,342名企业职工重新上岗就业,为436名离退休人员解决养老医疗等后顾之忧,实现企业、债权人、职工三方满意。
2011年以来,在法院整体收案量下降、经济普遍回暖的情况下,金融纠纷却上升,说明银根在紧缩。金华中院党组敏锐地感受到这一变化,指出融资难已成为严重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
为改善危困中小企业融资困境,法院加强与政府及有关部门协调,出台帮扶危困中小企业的政策措施,依法提供司法支持和指导;依法保护危困中小企业合法有效的融资方式,审慎认定危困中小企业的民间融资性质和效力,对有利于促进企业脱困转型、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民间融资行为予以支持,发现有违法行为和高利贷化倾向,坚决予以遏制;与政府及相关部门建立常态化、制度化的统筹协调机制,积极搭建银企交流平台,争取通过延期还贷、以贷还贷、股权抵债等有利于危困中小企业脱困的方式解决纠纷;建立有序的市场退出机制,对确实符合企业破产法定条件或公司强制清算条件、无法继续经营的危困中小企业,及时通过破产清算、公司强制清算等程序引导其有序退出市场。
法官支招防风险
金华中院民三庭庭长吴成功和几位同事在走访过程中了解到东阳横店集团联宜电机有限公司经营中碰到了难题:他们企业拥有100多项专利,经常被仿冒,希望能得到中院知识产权庭在相关法律知识上的指导,进一步提升企业防范风险的能力。
吴成功和同事边听边支招:“你们应该加强对掌握核心技术员工的保密教育,采取适当保密措施……以后我们将编印一些典型案例,供你们参考、学习。”
回到单位后,金华中院民三庭专门编写《知识产权十大案例》和相关手册,发放给相关企业,供企业参考、学习,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
去年以来,金华两级法院多次给企业支招。东阳法院、浦江法院均组织力量编写相关册子发到企业、村镇;磐安法院向企业发放了难题征询表,征集企业需要解决的问题。
执行法官“放水养鱼”
面对陷入借贷纠纷困境中的企业,是坚决查封处理纠纷,还是给予喘息复活的机会?永康法院采取“放水养鱼”的执行策略,已经有部分企业因此“起死回生”。
永康一制衣有限公司因涉借款纠纷案被永康法院立案执行。背着银行贷款1700万元本金及利息未还,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面临倒闭。办案人员了解到,该公司原本是永康一家较好的制衣企业,因为国家信贷收紧,资金链断裂,如果短期内能缓解企业资金问题,企业仍能正常运转。
对此,办案人员通过细致分析,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后制订执行方案:对企业的机器设备、厂房等采取动态查封,仍可以用于生产;当地政府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进行监管;银行对企业的资金流向进行监控;企业落实分期还贷计划等。去年8月,企业按照协议偿还银行贷款1000万元,11月又将剩余的1132万元支付到位,该案执行效果十分圆满。
“受限于国家信贷收紧政策,越来越多的企业因资金问题陷入借贷纠纷,企业有被法院查封的可能,一旦封死机器设备,工厂不能运转,工人就得回家,企业的命运基本无可挽回。”该院执行局负责人说,法院对有潜力、有前景的企业采取“放水养鱼”的执行策略,给企业喘息复活的机会,对已经死亡或救生无望的企业采取强制措施,及时查封、冻结、变卖和拍卖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