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07日讯
昨天,《楚天都市报》、《华西都市报》、新浪、网易等媒体,报道了湖北宜昌的一个侵占公司财务的案件,而案件的嫌疑人孙某,自曝曾在东阳横店影视城做过群众演员,并且参演了电影《金陵十三钗》。
消息一出,不少网友议论纷纷:难道孙某也跟此前在《潜伏》中饰演盛乡的逃犯吉世光一样,在横店“潜伏”了一回?
记者带着疑问,向东阳警方、横店影视城演员工会进行核实。
报料:逃犯自称曾参演《金陵十三钗》
这次被推上风口浪尖的,是出生于1985年的孙某。孙某是湖北荆州人,2010年4月至2011年8月间,他在深圳某公司宜昌办事处任职期间,采取私刻客户公司印章,仿冒客户员工签字等方式,侵吞公司品牌彩电200余台,价值100余万元。
2011年9月案发后,孙某潜逃,被警方上网追逃。2011年12月18日,犯罪嫌疑人孙某在横店集团的医院后门被抓获归案。
据媒体报道,孙某称,自己出逃后,在横店影视城当起了群众演员。他还自称在热门电影《金陵十三钗》中扮演群众演员。
横店电影城演员工会:他不可能参演《金陵十三钗》
报道出来后,引起网友热议。
针对此事,横店影视演员工会负责人昨天澄清:在横店影视城演员工会所有登记注册的演员中,没有孙某这个人。
“他交代自己在横店期间,曾参加《金陵十三钗》的演出,更是不可能的事。”这位负责人透露,一方面,《金陵十三钗》根本就没有来横店影视城拍摄过,电影的拍摄地点是在江苏南京;另一方面,孙某交代,他是2011年9月才逃到横店,但早在2011年6月,《金陵十三钗》就已经完成全部拍完,“他交代的很多事,都与实际不符,并不可信”。
东阳警方:他没办过暂住证,不可能当群众演员
东阳市公安局横店派出徐所长说,孙某在横店镇呆了不过两个多月,期间化名叫许志强。
按照规定,暂住一个月以上,需要办理暂住证,但孙某在镇上居无定所,过几天就换个地方住,也没有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
徐所长肯定地说,孙某不可能是群众演员。他解释,外地演员要来横店演戏,必须先到公安部门申请办理暂住证,凭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才能到演员工会办理入会登记注册手续,“没有暂住证,是不可能当群众演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