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14日讯
今年下半年,杭州市本级首个开建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田园地块公租房项目就要交付使用了。而大家最关心的公租房的租金标准情况,也有了最新进展——昨天,记者从杭州市政府有关部门获悉,《杭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通过市政府的法律审查,将于今年4月1日起实施。该《办法》主要涉及公租房的租金管理,政策涵盖范围为不含萧山、余杭区在内的杭州市区。
《办法》里头对租金管理事项规定得很清楚,包括谁来定价、定价原则如何,等等。
谁来定价——租金实行政府定价,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住保房管部门、财政部门制定。
定价原则——在综合考虑房屋建设、维修和管理成本的基础上,结合承租人承受能力,按低于同地段市场租金水平制定。
租金标准——根据土地等级不同实行差别化租金,同时,公租房根据土地等级不同(一级最高,越高越贵)实行差别化租金。也就是说,地段越好的,租金会越高。每个公租房项目的价格都会不一样,具体什么价格,房管、物价部门都会尽快公布。
今后租金每两年调整一次,并向社会公布。在租赁合同期内,如果租金标准提高了,承租人还是按照原合同确定的租金标准,一直缴到租赁期满;如果在租赁合同期内,租金标准降低了,那么从租金变化的下个月起,按照降低后的租金标准缴纳。
租金减免——如果承租对象是低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还能享受租金减免。杭州规定,公租房根据不同的土地等级,对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根据其申报的年度收入情况给予一定的租金减免。具体来说,持有有效期内《杭州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住房保障专用)》的家庭,租赁1—2级土地等级公共租赁住房的减免租金30%,租赁3—4级的减免40%,租赁5—8级的减免50%。也就是说,住得越偏远地段,减免额度越高,最高为一半。去年年底,707套公租房公示的租金标准为13元/平方米·月,按照50平方米的面积算,每月要支付650元的租金,这对于一些困难家庭来说是笔不小的负担。而根据新政,去年13元/平方米·月的价格也成了参考价,因为不同地段租金是不一样的。
相关事项——除了租金,水电气费用将按照居民标准来收取。另外,如果承租人被取消了公租房资格,从那天起,承租人可以有不超过3个月的过渡期,期间按原标准缴纳租金。如果超过期限了,将按标准租金的三倍缴纳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