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浙江网3月22日讯(通讯员 潘链慧)针对当前住宅小区普遍存在的车辆堵塞、占用消防通道、消防栓无人养护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现象,近日,湖州开发区消防大队率先制定出台了《小区物业消防安全制度(试行)》(以下简称《制度》),并全力在辖区26个住宅小区推行,全面提升小区物业消防安全管理的水平和实效。
为充实和完善《制度》内各条款内容,确保切实可行且行之有效,开发区大队在前期多次召集辖区小区、物业代表进行座谈,征求代表意见。3月19日,大队再次召集全区15家物业公司40余名相关负责人就即将试行的《小区物业消防安全制度(试行)》向各物业公司和试点小区征求意见和建议,并邀请了市房管局负责人重点就物业消防管理中的一些瓶颈性问题与代表交流意见,统一标准。
《制度》的出台,对于加强开发区住宅小区特别是高层建筑住宅的消防安全管理有着重要意义,有利于预防和减少住宅物业服务小区火灾危害,有利于保护居民人身、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
《制度》明确指出,物业公司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在法定代表人领导下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设组长(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兼)、副组长和成员若干名,负责各物业公司所管辖小区消防安全领导工作。各物业小区应有设立一名负责人负责本小区的消防安全工作,并加强住宅物业小区的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制度》从小区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控制中心管理;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制;用火、用电安全管理;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燃气和电器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十个方面进行明确规范。并要求各物业公司严格落实每个小区的消防安全提示工作和规范档案台帐的管理。
目前,《制度》已在开发区和度假区全面试行,消防大队也将积极指导小区物业管理层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安全管理措施,协助管理人员组织开展好必要的灭火、疏散演练,切实有效提升小区物业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