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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老板正准备发货,一群陌生快递员抢走货物,还打了他一顿
义乌、东阳两地快递抢客 无辜货主“躺着中枪”

   浙江在线03月28日讯 义乌读者罗先生日前致电《浙中城事》热线0579-89111111:我是做仿真模特生意的,每天都要通过快递向全国各地发货,前两天,我正在仓库准备货物,来了一群自称快递公司的人,二话不说就抢货,后面还动起手来。

  记者核实:罗先生的仓库位于义乌市北下朱青口新村的一幢民房里。

  3月13日下午4点多,罗先生在仓库遇到一个20多岁的男子,对方自称是中通快递在这个区域的业务员,叫陈建民。一番交谈后,罗先生表示会考虑和陈建民合作,陈随后离开。

  过了十几分钟,罗先生从仓库出来,发现他停在外面、装满货物的面包车旁围了十多个陌生人,正将货物往外搬,他们自称是中通快递派来的。

  罗先生上前阻止,谁知对方不但抢走了货物,还将他打了一顿。

  抢货打人者,是义乌快递协会的人?

  罗先生告诉记者,这批抢货的人脖子上挂着工作牌,但上面除了“工作证”三个字外,没有其他任何信息。

  “他们掐我脖子,用拳头打我,还把我摁在地上,给了一脚。”寡不敌众,罗先生领了一身伤,还是只能看着对方带着自己的货扬长而去。货物一共22件,价值7000元左右。

  事后一想,罗先生怀疑整件事和陈建民有关,“他一来,这些人也就跟着到了。可能是因为我不找他们送货,才会有这个遭遇。”

  但陈建民对此予以坚决否认,“我当时只是过去跑业务,巧合而已。”

  他明确地告诉记者,当天去抢货的十几个人,都是义乌快递物流协会的,“黄先生的货应该也被他们带到快递协会去了。”

  被抢被打,只因快递单上的东阳代码

  陈建民是中通快递义乌青口营业部的负责人,他说,这起冲突和义乌东阳两地快递公司的竞争有关。

  “东阳的快递公司到这边来取件,扰乱了快递市场。这段时间,快递协会正好在整治快递市场。”陈建民说,根据行业规定,外地的快递公司不允许到义乌收件。

  他告诉记者,罗先生之所以中招,是因为当天那批货物上贴着填好的快递单,上面的发货地代码正是东阳,因此被当做是东阳快递“异地取件”的证据。

  但罗先生表示,自己并没有找东阳的快递公司接单。

  “我都是找义乌天天快递发货的,因为有些地方天天不到,就委托他们找别的快递发货。”罗先生说,天天的业务员给他拿来了一些空白的中通快递单,但他并不知道,这些单子是东阳公司的,更没听说过“不能找异地快递公司”的说法。

  快递协会称是快递公司“擅自行动”

  随后,记者联系了义乌市快递物流协会。秘书长徐焱证实,抢罗先生货物的那些人,是协会成员公司的员工。

  “他们是义乌当地几个快递公司的人,在做一些调查,取证工作。”徐焱解释,“这是他们自发组织起来的一次行动,之前我们协会的相关负责人不知道。”

  徐焱表示,前段时间各个快递公司举报,遇到了不少异地取件的情况,之后,义乌市物流快递协会已经向省邮政管理局等多部门提出过申请,希望在义乌开展一次大规模综合整治。

  “这事八字还没一撇呢,没想到就有人擅自行动,但他们的冲动我个人是可以理解的,毕竟他们是直接的受害者。”

  徐焱说,当时抢走罗先生的货物,只是想保留证据,“没想到最后会跟货主发生这样的冲突,我们也很抱歉。”

  在警方和义乌快递协会的调解下,罗先生在事发后和抢走货物的快递公司达成协议:一是立刻交还货物,二是赔付医疗费3000元。

  “3000元已经拿到,但是货还没有送回来。”罗先生昨天告诉记者,本来对方说上周六把货送回来,但至今没有消息。

  延伸阅读

  “不能异地取件”是行规

  对违反者快递协会无执法权

  义乌市快递物流协会会长邓德庚表示,不允许异地取件是各大快递公司自己定下的规定,也就是“行规”,“跨区域取件,会损害当地加盟商的利益。”

  中通速递副总裁徐建国也表示,公司的管理手册有明文规定,异地取件的违规加盟商要受到相应处罚。

  “取件网点公司必须和所在区域网点公司经理协商,征得对方同意,并给予所在区域网点公司5%~10%的提成;若未经同意私自取件的,发现一次处以1000元/票罚款。若有恶意扣留非本网点取件客户快件的,每票处以200元/天的罚款。”

  但由于快递公司总部监管上的缺失,异地取件的情况在许多地方屡禁不止,这也是义乌快递协会不得不出手干预的原因。

  据邓德庚介绍,义乌市快递物流协会是义乌当地的20多家快递公司自发组成的行业协会,主要职能是维护行业公司权益、规范市场秩序、对公司之间的问题进行调解。

  “我们协会没有任何执法权。”邓德庚强调,这次与货主的冲突,与协会并没有任何关系,“当然,对于协会个别人员当时过激的行为,我们一定要吸取经验教训。”

  律师意见

  选哪里的快递公司是客户的自由

  浙江炽天律师事务所汪宏亮律师认为,不管是行业协会还是具体到某人,都无权强行扣留客户的货物。

  “快递服务首先一种民事合同关系,基本特点就是平等和双方自愿。在合同一方不愿意与另一方建立合同关系的情况下,另外一方无权强行履行合同,更无权抢夺他人货物。所以,客户愿意将货物交给谁运输,客户有完全的选择权。”

  汪律师表示,分区域管理、分区域收送件只是快递公司内部的管理分工,不能以此来强迫客户只使用某区域的快递服务。

  “罗先生可以要求抢货的快递公司返还货物、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

  汪律师说,近年来快递行业的纠纷不断,罗先生的遭遇是这种乱相的典型案例,“快递行业亟待政府有关部门加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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