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宁波市委隆重召开表彰大会,对荣获“全国模范法院”称号的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和荣立个人一等功的鄞州法院院长张光宏进行表彰。
“全国模范法院”是法院系统的最高荣誉,每四年评选一次,获得“全国优秀法院”称号是参评该奖项的前提条件之一,因此门槛极高。此次全国仅有39家法院受到表彰,鄞州法院是浙江省唯一获此殊荣的法院。
“近年来,鄞州法院紧扣‘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着眼于建班子、带队伍、创业绩、树形象,策马扬鞭,锐意进取,各项工作实现了新的跨越。”会上,省高院院长齐奇充分肯定了鄞州法院在能动司法、为民司法和文化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就,并希望该院再接再厉,在保障十二五规划实施、司法惠民和争先创优上有新的跨越。
自2007年先后获得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省级文明单位、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先进单位、全国优秀法院后,鄞州法院以荣誉为新起点,逐步打造以法院开放日、数字法院、审判信息公开平台为典型的阳光司法工程,率先推出以小巷法官、流动诉讼服务中心、“一站式”法庭诉讼服务窗口为标志的诉讼服务品牌,积极推进以小额速裁、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知识产权特色审判为代表的诉讼机制改革,用全方位、可操作的方式成功诠释了司法为民理念。
宁波市委常委、鄞州区委书记陈伟俊说,此次鄞州法院荣获“全国模范法院”称号,书写了宁波市政法系统新的历史篇章,更是全市两级政法系统开拓奋进、扬鞭跨越的新起点。希望宁波市两级政法干警励精图治、共同奋进,为建设“法治宁波”、“平安宁波”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