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根庄,男,1951年9月出生,1985年8月入党,缙云县舒洪镇姓王村党支部委员,负责村民调解工作,2010年荣获“全国模范调解员”称号。
姓王村是一个有4000多人口的大村,村民大小“芝麻”纠纷事情比较多。该村村民王某有3个儿子,2011年为了一台缝纫机,父子反目成仇,导致父母生活无依靠。王某两老年迈,体弱多病,2012年2月1日他找到王根庄,要求解决医药费及赡养问题。王根庄找来王某的3个儿子,从传统美德讲到社会公德,从敬老爱幼讲到赡养义务的法律责任,既批评了其儿子以前做法的错误,也对3个儿子讲清赡养父母是法律规定子女应尽的义务。经过苦口婆心,认真细致的工作,双方终于达成协议,王某的1409元医药费由3个儿子平均分担,并当场兑现。今后的生活费用、口粮等也均由3个儿子平均负担,并立有协议书。后来老人感慨的说:“真是多亏了老王,不然我真是不知道怎么办。”而王根庄说:“作为一名农村人民调解员,保证社会的安宁和村民安居乐业是我的职责,辛苦我一人,平安一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