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杭州4月4日讯市财政安排总额1000万元的补助资金,对部分财政困难、支出压力较大的区(县、市)予以一次性补助。清明节期间,杭州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做好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对校车安全管理做了新的明确规定。
《通知》对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不同阶段的学生校车都有具体明确。如规定,幼儿园从严控制接送并实行严格管理,小学阶段实行专用学生接送车接送,初中阶段租用接送车接送,高中阶段从严控制接送,现有的学生接送车要纳入接送车统一管理范围。
采取专用校车、公交公司开设专线、专业化客运公司送学生上下学多种模式运行校车。
采用购置或租用接送车,解决农村中小学生接送问题。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政府委托各地公交公司或客运公司负责农村中小学生接送车的运营和管理,保障农村中小学生接送。
扩大公交覆盖范围,解决城乡结合部中小学生接送问题。在公交网络完全覆盖的地区,鼓励中小学生上下学乘坐公交车替代学生接送车;对公交网络尚未覆盖到的学校,采取新增、延伸公交线路或早晚开通学生公交专线的方式,合理增设站(点)、扩大公交覆盖面;客流量不足的公交线路,在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增加公交车投放数量。
多建寄宿制学校,非寄宿制学校也要建部分学生宿舍,尽量解决远距离上下学学生的住宿问题。住校学生每周由专用学生接送车接送,确因运力不足需租用社会车辆接送学生的,统一纳入学生接送车管理。
多个部门全方位参与管理校车安全也是这一次杭州校车安全管理新规的一大特色。成立由公安、教育、交通运输、发改、财政、安全监管等多个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校车管理。如市财政教育经费安排总额1000万元的补助资金,对部分财政困难、支出压力较大的区(县、市)予以一次性补助;学校(幼儿园)建立健全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档案制度,做好学生接送车和驾驶人员信息、接送方案等工作;公安部门统一制作学生接送车标志牌,与交通运输部门共同查处使用“病车”、“黑车”和“超载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