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05日讯
偷狗的事,坊间常有听说。但为了偷狗,专门配备弓弩、红外线瞄准仪、含氰化物毒镖等杀伤力强大、堪称豪华的装备,可就罕见了。
嘉兴桐乡的许某和杨某,两人为了偷狗,添置了这么一套装备。
不幸的是,4月2日早上,他们在桐乡濮院镇星旗村偷狗时,许某不小心误中毒镖,几分钟后就毒发身亡。
村道上男子氰化物中毒死亡
4月2日上午,在嘉兴桐乡濮院镇星旗村的一条村道上,一名男子脸色煞白地躺在地上,已经没有呼吸。
很快,有路过村民发现并报了警。
警方赶到了现场,120急救车也赶来了,经医生检查,躺在地上的男子已经死亡,具体死因是氰化物中毒。
男子为何死亡?
有目击村民说,这名男子是从一辆摩托车上掉下来的,当时摩托车上还有一名男子。
警方还在附近找到了两只蛇皮袋,里面装了两条狗,都已死亡。
在蛇皮袋边,还有一些针,民警清点了一下,共15支。
根据现场目击者提供的线索,警方立刻对那名骑摩托车逃走的男子展开了调查。
很快,民警就查清了那名男子的身份,他姓杨,是重庆人,而这名死者姓许,是杨某的妹夫。两人最近一直租住在湖州市的南浔。
当天中午时分,杨某在出租房内被民警抓获。
原因是偷狗时误中毒镖
警方一盘问,杨某就全交代了。
4月2日清晨,他们去偷狗,许某负责开摩托车,他坐后面用弓弩射狗。
在星旗村,杨某射杀了一条狗。
许某让杨某把狗捡起来。
“我就把已上弦的弓弩放在蛇皮袋里下车去捡狗,蛇皮袋放在摩托车上,不料妹夫回头看我时,他的手不小心按在了弓弩上,扣动了扳机,毒针射在了他的腰上。”杨某说。
杨某慌了,他知道针头有毒,但不知毒性如何,用手按住了许某的伤口,并打了妹妹的电话。
妹妹让他赶紧送许某到医院去。
杨某马上发动了摩托车,但车子没骑出10多米,许某就掉下了摩托车倒地身亡了。
杨某打了110,然后逃回了南浔。
警方:毒狗工具杀伤力大
在杨某的租房,警方查获了两人的作案工具。
这套作案工具让民警吓了一跳。
这把弓弩的射程有数十米远,命中率高,杀伤力大。
在弓弩的上方,一个精致的红外线装置也格外惹眼,射杀狗时,只要启动这个瞄准装置,几乎百发百中。
他们用来毒杀狗的毒镖类似于注射针管,针头连着塑料管,氰化物就放在塑料管内,塑料管内还有弹簧,尾部有针叶。
民警说,这个毒镖射出去扎中目标后,在强大惯性力的作用下,针管内的弹簧会收缩,瞬间向目标内注射药剂。
据杨某交代,这套弓弩和氰化物,都是他妹夫许某从黑市上买来的,总共花了几百元。
目前,杨某已被刑拘留。本案警方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浙江浙元律师事务所的张轶群律师说,如果杨某所说属实,他虽然主观无故意,但客观上因为放置弓弩不慎导致许某误触并中毒身亡,就存在过失,从理论上说,可能触犯刑法,构成过失犯罪。
医生:人吃了用氰化物毒杀的狗很危险
许某中毒镖后短短几分钟就毒发身亡,可见氰化物毒性之烈。
那杨某和许某用氰化物毒狗,这些狗肉被人吃了以后会怎么样呢?
嘉兴市第二医院消化内科主任王波医生说,狗被氰化物毒杀后,氰化物滞留在狗体内。人吃了毒狗肉后,也很有可能氰化物中毒,所以也非常危险。
因此,药狗的行为,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已有按《刑法》第114条“投放危险物质罪”定罪的先例。
按照“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定刑的话,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来源:
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作者:
本报通讯员 赵旭升 李建伟 本报驻嘉兴记者 竺军伟
编辑:
瞿云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