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10日讯
4月7日,温州立人教育集团有限公司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立人处置办),发布了第9号公告,称“立人”资产处置工作将于10日启动。
而此前两份公告显示,泰顺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已联合印发相关文件,要求在去年10月31日,立人集团宣布停止支付所有借款本金及利息后。若有党员干部提取不合规定资金,“必须一律自行退还”。
另外,经各地分区域公示、对候选人按推选办法进行审核后,77名立人集团的债权人代表也已产生。
主要为了打一剂“预防针”
4月5日,立人处置办发布第7号公告,核心内容是,该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当天联合印发了《关于党员干部在温州立人教育集团有限公司处置工作中执行若干规定的纪律要求》(泰纪〔2012〕12号),内容包括:
在去年10月31日,立人集团宣布停止支付所有借款本金及利息后,若有向立人集团提取借款本金、利息的党员干部,必须一律自行退还;
另外,在上述时间点前,若有提前领取未到期借款本金、利息的党员干部,必须一律自行退还;
同样在这个时间点前,若有向立人集团借款且至今尚未归还的党员干部,必须一律自行归还;之后,若有以向立人集团领取借款、暂付款等形式,变相提取借款本金、利息的党员干部,必须一律自行退还。
文件还规定,4月15日前,若有上述情况的党员干部,自行主动将上述款项,一次性退还至建行泰顺支行的指定账户,违规者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处理。
4月9日下午,泰顺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洪周荣介绍,之所以公布这方面纪律要求,主要是为了打一剂“预防针”。若有党员干部出了这样的情况,必须按规定处理。
77名债权人代表已产生
4月6日,立人处置办发布第8号公告,公布了77名“立人”债权人代表名录。
公告称,据《温州立人教育集团有限公司债权人代表推选办法》,广大债权人积极参与,在推荐和自荐的基础上,产生债权人代表候选人83人,经各地分区域公示、对候选人按照推选办法进行审核后,已产生77名债权人代表。
此前,为期30天的“立人”债权人登记工作中,已有5200多名债权人进行登记,而债权人代表也从中产生。
从名单上看,这77名债权人代表,绝大部分来自泰顺县9个乡镇,以及“立人”旗下的育才学校等。
其中,“立人”总部所在地罗阳镇的债权人代表人数最多,共有29名。另外,“育才学校”占了8名;来自福建省寿宁县等泰顺县以外区域的,人数是11名。
洪周荣说,为了便于接下来的资产处置工作,在债权人代表产生的基础上,还将尽快成立债权人委员会,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参与处置“立人”债务等事宜。
洪周荣说,“立人”的具体债务情况,目前还在进一步核算中,很有可能本月内就会公布。
资产处置方式和范围公布
4月7日,立人处置办第9号公告称,资产处置工作将于今天启动,并列出了处置的原则、方式和范围等。
处置原则包括:合法原则。资产处置工作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政策的规定;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处置工作公开,信息披露及时,所有债权人地位平等,债权人代表参与处置工作的监督;
分类处置原则。根据各类资产项目的不同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处置措施;
资产价值最大化原则。根据资产的实际状况和特点,研判最有利于实现资产价值的处置方式,最大限度实现资产的变现价值。
处置方式则是,根据各类资产的不同情况,采取追赃、转让、拍卖、抵债和续建等分类处置措施。
具体项目处置,还要按“项目通报—征求意见—公布方案—处置实施”程序进行。
引人关注的处置范围写明,立人集团及所属企业的所有资产,包括不动产、动产、债权以及其他财产权等;登记在立人集团及所属企业名下、虽登记在他人名下但属于立人集团及所属企业实际出资的股权、矿产权;公安机关在刑事侦查中追赃到位的资产;其他属于立人集团及所属企业的资产。
洪周荣介绍,资产处置工作具体方案,也应该很快就出台。“这事接下来有何进展,会及时发布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