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平安浙江网 > 热点关注 正文
钱江三桥桥下掉黑灰 养护单位:打扫卫生所致
养护单位紧急说明:桥没坏 是在打扫卫生

  大量黑灰从三桥掉下瞬间网友视频截屏

  昨天13:23,网友“舒谅redrei”在微博上传了一段视频,说“三桥太可怕了,真担心会再出事啊??怎么办?每天这么多车往这里走。直接拉到45秒开始看!其中2分17秒有高潮!!请专家解释”。

  点开“舒谅redrei”上传的这段“可怕”视频,直接拉到45秒:钱江三桥断断续续有黑灰(疑似水泥)掉下,其中2分17秒最夸张,一次性掉了一大堆……视频总时长3分57秒。到傍晚6点时,被点击了36256次,网友表达各种担心——

  骑车的张小胖:我的妈呀,叫我怎么来回萧山啊,公交515,327都往三桥开的啊……

  颜嬅:所以,庆春隧道(与钱江三桥平行,是另一条过江通道——记者注)你要好好的哦,知道吗,一定要好好的啊!姐姐每天都过江的!

  联系上发布视频的网友“舒谅redrei”,他说视频不是他拍的,而是网友“_王亮_”拍的,具体哪一天、哪个时间点拍的,“舒谅redrei”也不知道。

  经过反复联系,昨晚8点,“_王亮_”终于在微博上确认:“(视频)上周六(4月14日)中午三桥北岸拍摄,其他不多说了。”

  落下的黑灰是箱梁内的渣土和灰尘

  钱江三桥由杭州恒基钱江三桥有限公司负责日常管理和养护。

  三桥公司办公室柯主任说,这是个误会,灰尘掉落与桥梁质量没有联系。视频中的黑灰,是三桥2005年大修后一直残留在箱梁内的渣土和灰尘。

  柯主任说,由于主桥1200米长,且对箱梁的打扫比较困难,从上个月底到现在,钱江三桥一直在清除主桥箱梁内部的混凝土残渣及灰土等废弃物。清洁工人在进入箱梁打扫卫生时,清扫工序不规范,将排出的渣土和灰尘等直接从通风口扫入江中,引起市民惊慌。

  4月14日下午,三桥公司就接到了12345市长热线和城管热线的反映,对扫除环节进行了调整,要求工人尽力避免将混凝土残渣和灰土从通风孔中泄漏到钱塘江中。所以,从上周六下午起,已没有黑灰下落的情况了。

  “也是我们工作没到位,”柯主任说,“这样的事,应该提前告知市民,以免不必要的误会。”

  柯主任说,清理工作没完全完成,还需要几天时间。

  不存在三桥结构损坏现象

  昨天17:48,杭州恒基钱江三桥有限公司委托市交通局发布《关于钱江三桥主桥箱梁清洁工作的情况说明》:

  4月14日我公司接到热心市民反映,在三桥主桥北端靠江边一段有混凝土碎块从桥上掉落,疑是三桥出现异常状况,担心三桥结构有不安全因素。同时市交警、城管等部门也接到了类似反映。经我公司现场查验,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钱江三桥主桥在经过2005年大修及多项辅助整修工程之后,历年来在箱梁内部逐步累积了一些混凝土残渣及灰土等废弃物,给日常巡查等工作带来了不便。为此我公司决定对箱梁内部实施清洁工作,本工作委托杭州中鼎装饰工程公司具体实施并于4月上旬开始。

  4月14日清洁的箱梁正是北端靠之江路一侧路段,当日作业人员共6人,主要是清扫混凝土残渣后并将其用编织袋装包清运。由于箱梁内部有直通底部的通风孔,因此在清扫过程中,不时有部分小块混凝土残渣碎片和灰土等杂物从通风孔泄漏出来,虽然这些杂物直接漏入钱塘江,不会对江边堤坝的行人及设施造成安全影响,但因不慎掉落的残渣灰土给江边过往行人造成了不良观感和误解。这说明我们清扫工作安排中存在不够细致到位之处。

  此次掉落的混凝土残渣碎片和灰土是钱江三桥箱梁内清扫出来的废弃物,并不是三桥主桥结构的有效组成部分,因此既不存在三桥结构损坏现象,也不存在结构不安全因素。

  在接到反映后,我公司及时派人对工作环节进行监督和调整改进,规范清扫工序,尽力避免将混凝土残渣和灰土从通风孔中泄漏到钱塘江中。今后的清扫工程过程我们将对施工箱梁中的通风孔实施临时封闭措施,加强装包清运工作,同时继续加大监督力度,确保不再发生类似情况。

  我公司对交警、城管等各职能部门以及广大热心市民在这次事件中对三桥给予的重视和帮助表示深切的感谢!

  算不算往饮用水源倒垃圾?

  昨晚,得知视频中是养护单位在清扫垃圾,网友姚红骏ztv说:这样搞卫生非常不妥,钱塘江是杭州自来水源地之一,怎可扫出垃圾不运走,反而直接从通风孔入江。

  网友“GTD忍者”则在微博上说:依据《浙江省钱塘江管理条例》第23、35条规定:往钱塘江倾倒垃圾是要处以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的,估计倒垃圾的这个公司一定不知道还有这么一个地方法规吧,也一定不知道还有浙江省钱塘江管理局这么一个执法机构吧?!

  浙江省钱塘江管理局是钱塘江专职河道管理机构,主要职能是河道管理、海塘建设管理、防汛抢险和依法由水行政部门授权的其他管理工作。

  《浙江省钱塘江管理条例》是地方法规,其中第23条规定: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倾倒垃圾、渣土,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

  第35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23条的,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排除阻碍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可以处以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都市快报 记者 罗传达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在注册后发表评论。
 我要注册
[ 复制本文标题地址 ] [ 发表评论 ]  
相关稿件
·狗咬狗咬死了狗?杭州一小区门口凌晨发生一起血案
·毒胶囊焦虑 杭州有人剥开胶囊吞药粉结果喉咙灼伤
·新加坡杭州科技园有了HR俱乐部 已引进60多家企业
·4月17日杭州有雨 预计未来几天晴雨相见
·杭州地铁公交配套方案有望4月底出炉
特别策划 更多...
浙江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
·皮革制胶囊,治病还是致病?
·【特别策划】老酸奶再陷添加剂风波
·嘉兴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冯志礼访谈
·浙江在线联合省高院直播知识产权庭审案例
·“平安浙江”建设新闻发布会 现场直播
平安时评 更多...
·闯黄灯,游走在法律边缘的危险之举
·钱江晚报:别让子弹乱飞
·钱江晚报:烂尾楼的账,轧得平么
·青年时报:“换马甲”换不出机场费正当性
·钱江晚报:山寨救护车 哪来的生存空间
·钱江晚报:到底是什么让法官“眼花了”
平安发布 更多...
·5月15日起浙江省高速公路按实际行驶路径里程收费
·杭州:运河闸弄口段恶性杀人抛尸案 警方悬赏协查
·早晚高峰还车难 杭州再划出18个公共自行车储车点
·杭州警方征集运河命案破案线索最高奖励5万元
·杭州交警集中常态整治违法停车 更人性更实际
合作媒体  
主要成员单位网站  
廉政在线 浙江组织工作网
浙江文明网 浙江法院网
浙江检察网 省发改委
省经信委 省教育厅
省民宗委 省公安厅
省民政厅 省司法厅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国土资源厅 浙江省建设信息港
浙江交通网 浙江农业信息网
浙江林业网 浙江卫生网
省安监局 省环保厅
浙江统计信息网 省工商局
省海洋与渔业局 省质监局
省粮食局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浙江共青团 省妇联
省公安边防总队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