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19日讯
昨天下午,武林派出所的民警沈晓元、李文江突然收到了一封来信,是绍兴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寄来的。
打开信封,里面写着:“在不久前的一次外出抓捕逃犯途中,你们及时将一名遭遇车祸的7个月大婴儿送往医院,避免了不幸的发生,感谢你们!”
听说自己抢救的婴儿已无大碍,两位民警相视一笑,接着又各自去忙手上的案子了。
4月13日下午1点58分,绍兴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收到指挥中心调度,G15W(常台高速)过新昌服务站附近发生车祸了,有人员受伤。
接到报警后,高速交警部门马上出发了。
民警赶到现场时,高速杭州往台州方向,一辆黑色雷克萨斯轿车一头撞在了边护栏上,整辆车横在路上。
而在轿车前面不远处,还停着一辆半挂车。
轿车“伤”得很严重,车头已经完全变形了。
当时,出事轿车内还坐着两人,一名是30多岁的男子,还有一个是看起来50多岁的中年妇女。
因为两人都受了伤,而救护车尚未到场,高速交警立刻驾车将两人送往新昌医院救治。
经过了解,受伤男子姓卢,台州人。事故发生时,车内一共坐着5个人。
驾驶室和副驾驶室坐着卢某夫妻,后排除了卢某的丈母娘,还有卢某家的保姆,保姆手中抱着卢某7个月大的儿子。
当天,他们是带儿子去杭州的省儿童医院看病配药的,在返回台州的路上却出了意外。
车内明明有5个人,怎么只剩下了2个人,另外3个人哪里去了?
而高速交警问起车上另外3个人的情况时,卢某有些摸不着头脑。“之前有另外两辆警车经过,把人救走了啊,难道不是和你们一起的么?”
这一问,反倒让出警的高速交警觉得奇怪了。
因为事发地点距离高速交警大队有10多公里,接警后他们到场大约花了10分钟,是谁在那么快的速度赶到了现场救了人?
绍兴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的丁警官说,事发后他们就开始寻找另外两辆救人的警车了。
很快,他们找到了其中的一辆警车。
“当时路桥交警大队一个姓杨的副大队长,在杭州参加培训结束,车祸发生时正好在返回台州途中。他看到车祸,直接把卢某血流满面的丈母娘抱上车,送去天台人民医院了。”
丁警官说,当天下午,他们就向路桥交警大队发去了感谢信,并继续寻找另一辆警车。
直到昨天本报和他们联系上时,他们终于知道另一辆车原来是杭州市公安局下城分局武林派出所的。
事情是这样的,4月13日下午,武林派出所民警沈晓元、李文江正驾车赶往温州平阳,准备对一名逃犯实施抓捕。
当车子刚开过新昌时,他们看到了一起车祸。沈警官说:“当时我们远远就看到一辆黑色轿车撞上了护栏。车边的一男一女,满脸血迹。而他们怀里,还抱着个婴儿,正在哇哇大哭。”
见这对年轻男女站在路边拼命挥手,虽然急着去抓捕逃犯,但沈警官还是马上把车靠边,停了下来。
“当时前面已经有一辆警车开过去了,据说是把一个重伤员给救走了。这对年轻男女和我们说孩子也受伤了,让我们救救他们。”
两位民警见孩子哭得厉害,眼睑上还有血迹,想也没想就答应了。
大约20分钟后,警车载着孩子和年轻女子开进了天台人民医院,没留对方的联系方式。
不过,听说了孩子和之前被救走的中年女子都已经抢救成功生命无碍,两位民警松了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