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23日讯 据《青年时报》报道
上周,本报记者做了一个实验,发现的确如网友所说———冷冻海鲜解冻后严重“缩水”,从超市买来的鲳鱼解冻后,冰水多达总重的40%。这样的情况是特例还是普遍现象?昨天,记者分别在杭城四大超市购买了同一款鲳鱼,进行第二次实验。实验结果依然令人失望:缩水情况严重,解冻后的鲳鱼分量少得可怜,最少的只剩52%,其他的都化成了水。
只有一家超市明示了含冰称重
实验产品:鲳鱼
购买地点:世纪联华运河广场店、沃尔玛黄龙店、欧尚超市、物美大卖场莫干山店
以上几家超市的水产区,出售着各类冰冻海鲜水产,大部分是由超市将散装产品预先称重包装好。无一例外,这些包装好的冰冻海鲜,都包裹着厚厚的“冰衣”。
记者问了各家超市的水产区售货员,得到的答案都是一致的:包装上的重量包括了冰的重量,并且不给顾客提供去冰称重的服务。其中,世纪联华运河广场店出售的冰冻海鲜,在价格标签上标明了“含冰量”三字,但具体含多少的冰,并没有标出,售货员也表示不清楚。
鲳鱼是比较常见的冰冻海鲜,记者在四家超市各随机选购了一盒冰冻鲳鱼,作为实验对象。
不仅穿“冰衣”,肚里也填冰
实验过程:室温下自然解冻、去冰、沥水、称重
四盒冰冻鲳鱼去掉包装,只见冰块不见肉,冰层相当厚实。在经过2小时左右的溶化后,“冰衣”才开始有些松动。在剥除冰块的过程中,记者发现,鲳鱼不仅穿着“冰衣”,开膛破肚的鲳鱼连肚子里都塞满了冰。
那么,四盒去冰后的鲳鱼,实际重量如何呢?
实验数据显示,在冰冻海鲜水产里掺入40%以上的冰是很常见的做法。这四家超市中,最少的也有43%;最多的是世纪联华运河广场店,掺入了48%的冰,冰块卖出了鲳鱼的价钱,用8.77元买来的鲳鱼,其中4.2元是买冰的。
超市否认缺斤短两,只允许退货
记者查阅有关规定了解到,国家工商总局和质监总局联合下发的《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肉、蛋、禽、海(水)产品的食品,重量未超过2.5公斤的,允许最大负偏差值为5克。”
用于实验的四盒冰冻鲳鱼,远超过了国家所规定的标准。按照规定,超过了这一标准就属于缺斤短两,消费者可以参考称重计量规定要求商家进行补足。
那么商家又是如何回应的呢?记者以消费者身份分别致电四家超市。
四家超市的工作人员都不愿承认这属于缺斤短两的行为。欧尚超市水产区的负责人周先生说:“冰不是我们有意加上去的,进货的时候就是冰冻的,进货的价格也是含冰的价格,卖的价格肯定也是含冰的。”他说,超市里也有一批不含冰的鲳鱼,“你要是不喜欢冰,可以买那种,价格也贵多了。”
四家超市的处理方式也是一致的:只允许退货。记者要求补足重量,超市方面表示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