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瑞安市检察院收到了一封来自跨国公司霍尼韦尔国际公司(以下简称“霍尼韦尔”)的来信。来信写了满满3页,对瑞安检察院在一起假冒刹车片注册商标案中所作的工作表示感谢。
检察官办案发现“潜规则”
案件得从2010年2月说起。
当时,瑞安一家外贸公司要将一批汽车配件出口至中东。在宁波海关申报时,海关关员发现其中大量标注“Bendix”商标的刹车片涉嫌假冒注册商标,当场扣押了169箱问题产品。
随后,公安机关介入调查。调查发现,2009年底开始,这家外贸公司的负责人钱某应中东一客商的要求,采购和生产了标注“Bendix”等假冒注册商标的刹车片。
在审查起诉时,承办检察官王少天了解到这类案件普遍存在一个“潜规则”:报关价要比实际销售价格低很多,这样一来,即便被查到,涉案金额也可能没有达到构罪标准。
经过研究,在认定涉案金额时,王少天决定不采纳该公司的申报价格(共计17万余元),而是将物价部门的鉴定价格(共计18万余元)作为起诉依据。王少天说,虽然数额上只有万元之差,但这样的认定方法更加合理、准确。
2011年10月,瑞安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外贸公司因法人犯罪被判罚金5万元,其法定代表人钱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3万元。
霍尼韦尔称此案具有标杆意义
霍尼韦尔在来信中表示,“Bendix”品牌的刹车片是霍尼韦尔交通系统集团旗下重要业务之一。然而,作为一家大型跨国制造企业,近年来霍尼韦尔一直深受假冒之害。
“刹车产品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驾驶者和行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假冒伪劣刹车片大多采用劣质摩擦材料,且未通过任何安全测试,极易引发恶性交通事故。”霍尼韦尔表示,近年来公司一直对假冒、侵权产品保持高压打击态势。2008年福建省霞浦县某公司就因假冒“Bendix”刹车片被查,公司和法定代表人均被判刑。
霍尼韦尔调查发现,有着“中国汽摩配基地”之称的瑞安市是假冒该公司刹车产品的重灾区之一,许多制假分子在高额非法利益的驱使下铤而走险。为此,公司每年都会配合当地执法机关查处多起制售假案件。
“这起案件的成功办理,极大地震慑了当地的制假分子,铲除了一条危害公众生命的黑色产业链。”霍尼韦尔认为,瑞安检察院在涉案金额认定、法律适用和行政执法监督等方面相当严谨,体现了检察官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许多做法具有标杆意义,值得其他执法、司法部门学习和借鉴。
打击知识产权犯罪绝不手软
在“世界知识产权日”收到这封感谢信,给了瑞安市检察院全体干警很大的鼓舞。据介绍,近年来,该院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自2010年以来已批捕5件5人,起诉17件28人。
为了深入有效地打击犯罪,该院采取了多项措施。如对此类案件实行“专案专办”制度,成立专办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的主办、主诉小组,落实“捕诉联动”,实行快速办理,基本上做到批捕案件在3日内完成,审查起诉案件在15日内完成审查。
为确保第一时间掌握案件信息,检察院还依托与公安机关的信息沟通平台,适时派员提前介入侦查工作。
在办案的同时,该院十分注重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如果发现漏罪漏犯线索,通过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机制,发函建议行政监管部门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并进一步加强监管工作。
为了确保量刑公允适度,促进被告人认罪悔改,检察院还会开展专项案件证据收集、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的调研,并与公安机关、法院沟通交流,统一执法尺度,同时完善量刑建议,加强对审判活动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