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09日讯
从长兴的白岘乡到雉城镇,从夹浦镇到李家巷镇,长兴县的每一个乡镇,几乎都留下了安徽人王某的足迹。他如此“不辞辛劳”就是为了盗窃高档私家车的车内物品。日前,王某已被长兴检察院以盗窃罪提起公诉。
王某的“履历”着实丰富,从2004年开始,他就先后2次因为盗窃罪在江苏被判刑。刑满释放后,王某来到了长兴,消停了一段时间后,本性难改的他马上就重操起了“旧业”。而这一次他将目标放到了私家车上。
去年11月,王某开着自己的车来到了夹浦104国道上,为了逃避警方的追查,他还特地套上了假牌照。在一家纺织厂门口,王某找到了目标—一辆停靠在路边的私家车,副驾驶位置放着一只包。
看到周围没有人注意到自己,他便将随身带着的钢筋拿了出来,对准副驾驶位的窗户一顿猛砸,随后伸手进去将包拿走。离开现场后,王某感觉心里又害怕又兴奋,可他并没有收手的意思,他决定再转转看,能不能再“干一票”。
当天早上,王某开车沿着104国道一路行驶,先后在县前东街和李家巷镇两次得手,其中,在李家港镇他拣着一位“大主顾”,在他砸窗取得的包里,有4万元现金。
这一个早上让王某“收获颇丰”,而这已经是他一个月内第六次疯狂作案了。不过终究法网恢恢,他没能逃脱法律的制裁,等待他的将是“三进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