钭晓东,1971年出生,199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男,汉族,博士,温州大学法政学院副院长、教授、硕导。该同志先后荣膺浙江省中青年学科带头人、浙江省“151”人才(第二层次)、温州市“四个一批”人才、温州市“551”人才(第一层次)、温州市“十大杰出青年”、温州大学“最受学生爱戴老师”等。担任中国环境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环境法学会教学专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环境科学环境法学会常务委员、浙江省环境法学会副会长、温州市法学会副会长等多个重要学术兼职,任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武汉大学大学环境法研究员、IUCN环境法学院高级认证讲师等。
一位党员、一位海归、一位专家、一位学者、一位管理者——钭晓东,在“环境法治与地方可持续发展”研究方面成绩喜人。硕果缘于一种“团队建设是一种精神,也是一种责任。团队建设是发展的生命力”的理念与信仰。这在他育人、做学问、服务社会、传播文化工作中展现得淋漓尽致。
专心科研,硕果累累。注重培育学术团队,创建“环境法治与区域发展”研究所等平台,团队主持国家社科基金等国家、省部级课题数十项,在权威、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00多篇,获浙江省哲学社科成果一等奖等累累硕果。
潜心育人,桃李满园。注重教研相长,培育教师教学团队,摘获省市级精品课程、教学成果及各级重点专业等丰硕团队教学成果。尤其是所培育的“环境法治联盟”学生团队,获国家“挑战杯”二等奖等重大持续成长成果,逐渐成为卓越品牌。
献策地方、参与立法。率团队深入本土,形成浙江省哲学社科成果一等奖等成果,推进地方研究。率团队参与《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环境保护基本法〉修改》等全国人大立法项目,积极建言献策。
国际讲学,扩大影响。留学期间倡导“发出中国真正强有力的声音是海外学子之最重要职责”。为汶川募捐6万余澳币,获CCTV和21st century等报导、中国驻悉尼总领馆肯定。回国后,创立IUCN环境法学院“中国分院”等,赴国外诸多名校讲学,为国外专家国内交流牵线,推进教育国际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