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为增,1974年3月出生,1995年7月入党,大学文化,2007年陈为增从部队副营职干部转业,现任缙云县公安局壶镇镇中心派出所民警。
2012年2月中旬,陈为增到湖川村走访时了解到,该村童养媳吕竹仙户籍年龄比实际年龄小了十岁,她曾于1981年和1994年申请更正,因种种原因一直未更正成功。这本来是件小事,可陈为增就是个较真的人,他马上向所里领导汇报后,及时开展调查,按照户籍变更的要求,详细查阅人口信息档案资料。他向吕竹仙同龄人和知情人调查取证,收集宗谱等信息。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陈为增一个星期的查找和奔波,查明系申报户口档案时错报所致,上报审批更正后,还原了吕竹仙老人的实际年龄。
2012年3月1日下午,陈为增对邮政储蓄银行壶镇镇分行进行走访。该行反映,有一客户在自动取款机取5万元现金时将其中的1万元现金遗忘在卡槽内,只知道客户叫宋某,不知道其他身份信息,要求民警帮助查找客户。陈为增听后,迅速通过相关资源平台进行逐人查找,并协助银行查看当日15时前自动取款机的取款录像情况。经过一番努力,15时30分许,陈为增电话通知宋某到政储蓄银行壶镇分行。在邮政储蓄银行大厅,陈为增询问了宋某取款的相关细节,认真核实宋身份信息,在确认无误后,宋某从银行工作人员手中接过失而复得的1万元现金,宋某连称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