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阿水,男,1955年4月生,1977年4月入党,现任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双林法庭审判员。他进入法院工作十八年来,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任劳任怨、开拓创新。近年来,先后被评为浙江省诉调衔接工作先进个人、省法庭工作先进个人,湖州市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2011年度市十佳调解能手等荣誉称号。
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他严格按照党员标准,坚守在审判第一线,将“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贯穿始终,使大量案件得以调解处理。近两年来,先后审结案件431件,年均结案200件以上。其中调解288件,撤诉32件,案件调撤率达75.1%,一审民事息诉率达96.3%,取到了较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我平常接触的就是鸡毛蒜皮之事,我一直都在努力当一名出色的调解员” 。工作之余,他积极利用自身丰富的调解经验、出色的调解技能,建立“阿水调解工作室”,整合各方资源,开展诉调衔接、指导人民调解、法制宣传等工作,努力化解基层矛盾,提升群众法制意识,为维护辖区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