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伟民,男,1958年4月出生,1993年10月入党,现为湖州市公安局吴兴区分局朝阳派出所一字桥社区的社区民警。自1997年担任社区民警,至今已有十四个年头。他从不懂到入门,从生疏到熟悉,与辖区居民群众建立起了浓厚的感情,群众称赞他是“治安基石,人民卫士”。近年来,先后被授予省公安机关优秀人民警察,湖州市“我最喜爱的十大人民警察”、市“爱民模范警察”、市公安机关“王法金式”优秀社区民警等称号。
自2007年调到一字桥社区工作后,在这个治安情况全市最复杂的地区工作,李伟民深入细致地走访居民,了解掌握居住在该社区的常住人口和外来人口,针对社区街头违法活动较多的情况,加强社会治安的管理,有力地配合了所里的打击行动。仅2011年,李伟民在辖区共打击处理违法犯罪嫌疑人16人,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2起,其中破获重大抢夺、盗窃团伙各1起,较好地净化了社会风气,受到社区居民群众的赞誉。为了有效控制案件的发生,李伟民几乎把自己四分之三的时间都献给了辖区百姓,他一般白天在警务室上班,晚上8点开始去辖区走一圈,凌晨开始巡逻直至凌晨3点回警务室休息。同时,他还积极主动地关心帮助辖区的困难群众,与孤儿唐晨浩、陈立丽等结成对子,帮助长达十余年;照顾沈彩虹、褚家珍等孤身老人,经常送上慰问金,帮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困难。